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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标准”如何变成“涨价标准”

发布时间:2011-03-29 07:52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8条”规定,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如今,期限将至,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除山西省的22个之外,其余还不到10个,且房价目标涨幅多与当地GDP增幅等挂钩,大多在10%左右。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必然会形成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从而“控制目标变成了涨价目标”。(3月25日《新京报》)

尽管大部分的城市尚未公布目标,然而根据他们观望的态度和已出现的苗头,不难揣测,代表着中央政府惠民意图的“限价标准”将被歪嘴和尚念成“涨价标准”。这“被念歪的经”,透露了很多信息。

首先,说明一些地方政府漠视民意,丝毫不顾忌民众感情。只要不十分健忘的人,都还会记得新“国8条”甫出台时那些为住房纠结的民众是如何欢喜雀跃。可是,他们望穿秋水,最终却只等来了完全不顾他们感受的“涨价目标”。可以想见,那颗受伤的心要经过多久才能重新焕发出信任和希望。

其次,说明一些人总是低估老百姓的智商。从表面上看,这些城市的GDP增长大多在10%以上,那么把房价控制在10%左右,似乎合情合理。然而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GDP增长不等于收入增长,更不等于工薪阶层的收入增长。同时,房价基数大,房价上涨10%的金额,要远高于老百姓收入增长10%的金额。这么简单的账,可一些人仍想要忽悠老百姓。

再次,“好经”之所以经常被“念歪”,除了有歪嘴和尚的原因,“经”本身有时也不够严谨,以致留下被曲解的空间。试想如果政策总是留有模糊空间,那么下面采取对策的空间就大了。

(作者:赵勇锋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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