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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人警醒的“小官大贪”现象

发布时间:2011-03-26 06:25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朱慧卿绘(人民图片)

  从股级到科级,从数千万到数亿元……近年来个别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高额贪腐案件的不断发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这一“小官大贪”现象,该引起怎样的警醒?社会在追问,代表委员也在思考。

  这是一组让人难以接受的真实记录:原辽宁抚顺国土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敛财6000余万元;原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财产近3亿元、有38处房产;今年2月刚刚案发的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一名股级干部,“轻松”套走了相当于该县去年财政收入四分之一的基建资金……

  全国人大代表姜仕等人认为,在人们的惯性思维里,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联系起来。但近年来显露出的“职位低却权力大”“不是官却有实权”“不管审批就管钱”等现象,以及小官疯狂敛财、“小官大贪”频发问题,反映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得还不够有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

  人们期待着,继续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部门的约束和监督,让监管真正成为防微杜渐的利器,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只有如此,“小官大贪”现象才能渐行渐远。

(作者:姜琳、谭剑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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