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南人力资源市场刚刚举办的两场招聘会上获悉,有些企业开始打破多年“行规”,尝试给销售人员发放“无责任底薪”。 (3月21日 《京江晚报》)
记得有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这说明,变,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随着企业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对营销人员的需求大大增加,不但薪酬的多少不能由企业说了算,连给予方式企业也不能擅自作主。为了吸引人才,没有永远不变的“行规”,营销人员享受“无责任底薪”是刻不容缓。
在笔者看来,“行规”之所以会改变,必定是以前的“行规”不适应时代的要求,被人们淘汰出局,新的“行规”才有可能应运而生。据说,以前的“行规”有个比较模糊的“责任底薪”概念,即销售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才能拿到一定的基本工资。众所周知,世事难料,变幻无常,完不成规定任务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责任却由销售人员独自承担显然不合理,销售人员的压力可想而知。“无责任底薪”为销售人员打消了顾虑,因为即使没有完成任务指标,企业也会发放最低工资,而业务提成则另外再算,销售人员的工作压力大大减轻。
企业的竞争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为了吸引人才,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必须取消,而新的“行规”则必须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产生企业是自己“家”的感觉;才能让人把工作岗位当作自己的表演舞台进而全身心地投入;才能让大家在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没有永远不变的“行规”。企业管理人员要顺应时势变化,让“行规”变得更加合理,更加利于吸引人才以及企业的发展。
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