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综合评论

打老婆多的是文化人“靠不靠”谱?

发布时间:2011-03-24 08:03  来源:荆楚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很多人认为,打老婆的人没文化。可越来越多的调查显示,所谓学历低、没文化的家庭才会有家庭暴力是一种偏见。顺义法院对近年来受理的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调研发现,实施家庭暴力者文化素质较高。(2011年3月9日《北京晚报》法院调研家庭暴力案发现:打老婆的多是文化人)

读罢这则消息,笔者有些“糊涂”了,单凭这一个地方法院的调查,就能说明打老婆的多是文化人?对于这种解释是否有点“牵强附会”,或者说有点“拉郎配”的成分?

应当说,打老婆根据个人的修养和心理素质以及性格有关,不应该把打老婆与有无文化挂钩。

尽管北京顺义法院在调查或者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在家庭中实施暴力的多与文化人有关,如被告人刘某是某重点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因公司业务问题,刘某与妻子多次发生争吵,进而拳脚相向,将妻子右眼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但是,这只能说明是个别现象,不能说是多与文化人有关。夫妻之间发生争吵是很正常,并不能说明什么。俗话说,小俩口吵架不记仇。争吵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说有利于促成夫妻之间的默契。

若真的把打老婆与文化人相提并论,应当说应与现在的人划等号,与现在的工作环境与压力相联系。比如,报道中说的一对文化人发生的争吵乃至拳脚相加,其夫妻二人,如果不在一个单位工作,没有业务关系,那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既是有文化人这样的“粗鲁”,那也是少之又少。

不管怎么说,有文化的人,在处理有关问题时还是比较理智与冷静的。有打老婆的劣迹,也只能说是个别现象,而不应当就这么轻率地下结论,打老婆的多是文化人。打老婆与其性格有密切关联,与其自身修养有关。把打老婆与文化人相联系,岂不是对文化的“歧视”。文化与打老婆没有必然之联系。

因此,发现有文化人打老婆之劣迹,影响了家庭的和睦,甚至于导致家庭分裂,应当从中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加以引导和疏导,让夫妻关系融洽,家庭和睦为社会增添更多的和谐氛围!作者:沈宏胜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