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3月16日《新京报》)。又是一起媒体曝光、部委督查的食品安全事件。看看近年来一桩桩食品安全事件,尽管一些利欲熏心的厂家和商家受到了处罚,但对于政府管理缺位、监管部门失职的追究,却往往难以落实。
“八个部门都管不好一头猪,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问题是政府行政部门齐抓不管”,这是某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官员的“自嘲”。目前国内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将近10个部门,职能交叉、责权模糊,看来谁似乎都有责任,但到最后,谁都可以推托责任。估计这次事件,地方监管部门之间的“扯皮”又将难免。
根除监管职权不清之弊、解决管理体制性问题,可以由行政管理专家日后研究。当前,“健美猪事件”责任必须尽快落实,当事人必须追究。针对某些执法部门“该作为时不作为”、“有了利益乱作为”的痼疾,笔者以为,不妨先来个简单易行的办法:“谁收费(罚款)谁承担责任”。
在管理与执法的某些领域,行政部门“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观念仍然有着相当的市场。许可、审批、收费、检查、处罚,成了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法宝”。至于市场监管的责任,却早就抛于一边。
行政审批、执法的繁杂和不透明,为个人权力寻租和谋求小团体利益提供了土壤。在一些地方,制假造假者只要留下“买路财”,“害人商品”便顺顺当当地走向市场。更有甚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行政执法机关的个别部门和人员,还会以虚假的“执法行为”给制假造假者“保驾护航”。
看看本次“健美猪”事件中执法部门的表现: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利令智昏至此,令人震惊。
因此,面对“齐抓不管”下的食品安全事件,上级调查部门完全可以推动“倒查机制”——严查不法商家上缴给各部门的“规费”、“罚款”,以及涉及利用行政权力的其他名目费用;严查执法机关为不法分子“大开绿灯”的“执法腐败”。既然相关职能部门“收费、罚款”的权力行使了,那么,市场监管不到位的责任谁也别想逃掉!(顾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