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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新规“把脉准”更要“下药狠”

发布时间:2011-03-13 07:01  来源:燕赵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3月7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燕赵晚报A6版)

其实,早在1994年两办便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此规定拉开了公车改革的序幕。但遗憾的是,此规定不但没有遏制公车泛滥,甚至发展到乡镇、街道干部、股长都超配专车。

事实上,公车改革我们不缺规定,缺的是严格的执行力度和改革的勇气。对于政府机关来说,规避公车管理新规定的方法很多。譬如省部级以下车辆不固定到人,只要做做表面功夫就能应付过去。而实际上什么级别的官员坐什么车,每个单位内部依旧按照既有的逻辑分配公车。

公车改革所涉及的利益复杂,阻力很大也属正常,单靠一个规定很难扭转目前公车泛滥的局面。一些官员实际上是现行公车体制的受益者,轻易打破利益格局是很难的。反思起来,公车泛滥、超配、私用之所以愈演愈烈,关键在于对公共财政开支的监管不够,预算之外的小金库大量存在,而伴随这些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是预算、财政开支不透明,公众根本不知道钱是怎么花的,花哪儿去了,更不能深度监督钱如何花。

依我看,要想切实推行公车改革,不仅应该严格执行新规定,逐步控制新购公车的数量,更要将公车购置和使用成本纳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对于既有的公车,应该按照规定将超标和超配的拍卖,将公车的使用成本严格控制在刚性的预算之内。当然,这些不可能是一部新法规,或者是自上而下的检查、自纠就可以解决的,这取决于高层推动公车改革的决心,通过更高层次的立法,形成一份兼顾国情、参照国际经验的完善的公车管理法律规范。

如果不能壮士断腕,公车管理的新规恐怕要再一次沦为旧规。但这样的循环往复,耗费的每一笔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公众对公车改革的殷切期盼不应继续被辜负,不彻底的公车改革只会让公众更失望。决策者当清醒判断,用行动回应公众的期待。(银玉芝)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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