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作品对2011年文学出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打死我也不看这本书!”这两句看似“冰火两重天”的评论,却是指向同一本即将出版的新书——《刘心武续红楼梦》。尽管“刘心武续写《红楼梦》后二十八回”的消息以前早有风传,但前几天此事由出版方在网络上正式公开之后,依然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争议。
续红仿佛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人们只要一听有好事者要续红,就气愤不过、口诛笔伐,即便声名显赫如刘心武者,也难逃这一宿命。综合一下,“倒刘派”的观点多集中于三点:
一是,认为这是狗尾续貂,是妄图给维纳斯接上断臂;二是,“此举剥夺了大众的美好想像”;三是,担心刘心武的“探佚”,会误导读者。这三点原因,不能说不是原因,但又不能成为反对刘心武续红的原因。原因很简单,《红楼梦》不是某个人的私货,它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只要有能力有兴趣,你续、我续、大家都可以续。刘心武是作家,是红学研究者,也是一名普通公民,谁都不能剥夺他研究红楼梦、续写后二十八回的权利。
有人指责刘心武的水平业余,姑且属实,问题是,难道水平业余就没权利续红吗?再说,谁来判断刘心武的水平业余不业余?正如有人反问:不拿国家的专款研究《红楼梦》就叫业余研究者?用政府的钱来研究就叫专业人士?所以刘心武的研究就很业余?这是神马劳什子的魔鬼逻辑?诚然,刘心武并非公款续红,而是在浓厚的兴趣下自掏腰包续红,别人又何必“风刀霜剑严相逼”?仅凭这一点,就让人陡然有几许欣慰。
当然,笔者支持刘心武续红,是支持作为公民的刘心武续红的权利,但对其背后乱纷纷的炒作疑云,并不支持和接受。总之,只要不是过度炒作,刘心武续红又如何?让学术的归学术,权利的归权利,而不是让炒作淹没学术,变得一地鸡毛,也许唯有如此,续红才是一件令人欣慰和欢愉的事情。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