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公布了2011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教材最高零售价格表,对1021种中小学学生教材以及548种教师用书的价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省物价局表示,凡未经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2月12日《羊城晚报》)
读罢,苦笑:好个“有权”!谁敢使用?如果学校或老师推销高价教材或者其他教辅用书,有哪个学生和家长敢不乖乖掏钱?
笔者所在的城市早就禁止学校强行推销学校保险,一切随学生和家长自愿。然而,很多家庭虽然已经为孩子投了这样那样的保险,但开学还得选择一两个保险缴费——那不是给孩子多些保障,而是怕学校、老师不高兴、不痛快。
学校、老师不痛快,后果很严重——几乎所有的学生、家长都是这样认为的。老师特别是中小学老师对付“不痛快”学生,可以少提问、粗改作业冷处理,可以课堂罚站变相体罚,可以用羞辱的言语伤害心灵……这些不见伤不流血的招数,虽是个别师德不存老师的行径,但足以让所有学生和家长胆寒、屈服。
就现下的教育情势而言,教育双方地位是极不对等的,在权利与义务拥有上也是不对称:学校、老师处于绝对强势,他们不但拥有极具排他性的专业优势,而且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紧张也导致他们养尊处优。学生、家长处于绝对弱势——你呆在学校、老师的屋檐下,还怕你不低头?
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教材,学校和老师有权使用教材上课,更有机会对拒绝订购学生“打击报复”,这就是身为弱势的悲哀。罢了,无文件、无道理的上万元择校费都认了,还在几块、几十块的教材费上计较什么?我替广大家长说句话,索性拒绝了这不敢用、不能用的“拒绝权”,省得孩子的学校、老师不高兴、不痛快,做出对孩子不利的事情来。
倘若物价、教育主管部门真心保护家长和学生权利,就请对教材使用品类、价格实施“一刀切”,好不好?(成彪 原题:老师乱售书 学生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