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重庆万州区纪委对“官二代吃空饷两年”一事作出处理。当事人李果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年已构成旷工,按规定进行辞退;李果在万州驻京联络处工作期间所领取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全额清退。(2月20日华龙网)
对擅自离岗长达两年之久的李果,进行辞退并且追回相关工资、津贴及福利,可以说是按章办事,李果也可谓“罪有应得”。然而,李果吃空饷事件该追究责任的绝不该只是李果一人。
其一,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擅自离岗超过15天就该被辞退了,李果缘何在逍遥两年后才被网络发现进而被追究责任呢?如果说一个公务员擅自离岗长达两年都不能被发现的话,那除了说明我们的相关法制被人为架空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其二,现在各地公务员都喊着“鸭梨大”,像李果这样两年不上班,相关方却毫不知情,让人匪夷所思。我们说,就算李果自己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回到工作岗位,但理论上,工作岗位是需要他的,不然当初给李果这个职位干什么呢,总不能说是专门为李果吃空饷而设的吧?因此,万州驻京联络处必须给人们一个解释:为什么李果长达两年不工作,当事单位却能不需要他,这究竟把公仆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以及公仆履职制度置于何地?
其三,联想到李果的官二代身份以及事之常理,李果吃两年空饷之事,不应该一直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是不是有人早已明知其中蹊跷?总之,不管怎样,都有必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而不是辞退李果便了之。(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