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正是相对的。千百年来的历史证明,社会公正总是相对的,绝对的社会公正虽然美好,但难以企及。看待社会公正问题,应防止落入平均主义这种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颇具诱惑力的窠臼中。虽然平均主义在某些领域是适用的,但若将其推广到所有领域尤其是分配领域,否认人的差别而要求平均分享一切,最终只会扼制人的积极性,扼杀社会发展的活力,不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公正,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不是要否认差别、消灭差距,而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进而充分挖掘每个社会成员的潜力,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社会公正是具体的。社会公正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权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各种义务合理承担,但具体如何分配与承担才是合理的,在具体的领域又有具体的内涵和具体的标准。比如,在经济领域讲社会公正,主要是讲等价交换、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在社会领域讲社会公正,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保障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我们不能将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甚至优胜劣汰原则简单套用到社会领域,无视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所以,不注意具体领域、具体人群、具体问题的区别,简单套用抽象的社会公正概念,往往容易导致认识上的偏差。
从总体上看,社会公正的实现是一个持续努力、永无止境的过程。作为一个美好追求,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不能脱离现实发展水平去盲目追求社会公正。同时也要看到,社会公正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社会公正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如果解决得不好,就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引起社会动荡。所以,我们不能对社会公正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而应当认真对待、妥善解决。
“社会”和“人”
——看待社会公正问题需找准两个视角
我们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实现社会公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的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社会公正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是一个人人普遍受益的过程。以此为基础,我国从各个方面加大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实现社会公正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人们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自主选择的程度大大提高,个人的能力素质对个人的成功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社会流动逐步畅通,社会成员不再简单地被划分为干部、工人以及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等身份。尤其是城乡壁垒逐步打破,城乡之间的流动更加顺畅,广大农民可以进入城市谋生甚至可以转变为市民。
——加大扶贫力度,农村贫困人口从改革开放初到现在减少了2亿多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低保等制度的实施使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得到保障,而且低保标准在不断提高。
这些,都是社会公正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体现。在经济社会的其他领域包括政治领域,我国在实现社会公正方面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