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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VS旭日阳刚:谁的《春天里》?

发布时间:2011-02-14 14:00  来源:西安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旭日阳刚与汪峰(合成图)

  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由于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走红网络,旭日阳刚的经纪人黎冬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近日,他收到了《春天里》原唱者汪峰方面打来的电话,被明确告知旭日阳刚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

  旭日阳刚不能唱《春天里》了,从情绪上说,这让人有点接受不了。我们太需要一个声音来打动自己了:表达对未知生活的隐忧,歌唱对青葱岁月的感怀,抒发我们的悲喜……私底下,也许我们并不希望旭日阳刚浸淫在商业舞台上,或者说,镁光灯下的他们,也许已不复沙哑沧桑的感觉。

谁的“春天里”

  现在,汪峰出来说话了,这歌他们不能再唱了。有人说,汪峰这是羡慕嫉妒恨,或者是炒作云云。但不管怎么说,《春天里》是汪峰的,就像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旭日阳刚领着四处走,也许我们瞧着很般配,但这不能改变孩子是汪峰的事实。

  一者,今天的旭日阳刚不是往日的打工仔了,有媒体报道说,之前上电视台、网站的晚会,他们的出场费仅为几千元,而春晚演出后,他们商演的“嘉宾价”已经猛涨到3万至5万元,当他们完成了“农民工”到“歌手”的转身,音乐兴趣已经成为商业职业,那么,公众自然没有理由支持任何超越规则的行为;

   二者,站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如此有针对性翻唱一个歌手的原创作品,显然有失“厚道”, 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专有权利,音乐也好、文学也罢,“翻唱成风”、“引用如潮”,却又缺乏明确的协商与补偿机制,对于原创者而言,也是一种打击。

  旭日阳刚有了经纪人,有了商业合约,这是好事,但一首歌也不能让一个组合吃一辈子。情理上说,汪峰能让其在春晚唱红《春天里》,比之于每年春晚语言类作品中的抄袭疑云,显然不是一般的大度。

  有人说,李健为什么不要求王菲不得在任何场合演唱《传奇》?这个问题非常无厘头。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不能因为A和B关系铁,就论证出C和D不做朋友不合逻辑。

  对于文化产业或者创新能力而言,《春天里》再美,也不能因为我们爱听、就赐予演唱者商业豁免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汪峰的决定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我们需要尊重。《春天里》终究是汪峰的孩子——认清这个道理,我们才是真正地爱护好音乐。(文/邓海建 图/唐春成)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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