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荣相讲,在攻锦战斗打响前几天,他们连发生了另外一件不吃苹果的事情。当时的九连驻在温滴楼附近,连部借住在一位姓康的老大爷家。康大爷家有十多棵苹果树,树上红艳艳的苹果压满枝头。受炮火影响,还有很多苹果掉到了地上。一天,司号员小李和通信员小张帮康大爷家劈完柴禾后,小李感到肚子有点饿,于是捡了一个带疤的小苹果拿在手上左右端详,正在犹豫是吃还是不吃的时候,小张发现了,批评小李忘了自己的诺言。原来,部队在这之前进行《入城纪律守则》等政策纪律教育时,每人都写过保证书。小李羞愧地放下了手中那个还带着疤的小苹果。指导员赵云鹏得到他俩对这件事的汇报后,以“带疤的小苹果该不该吃”为题,要求各班排开展讨论,然后在全连又进行了一次集中教育。一个苹果使大家明白了“无论多少都是老百姓的财产,不管大小都代表老百姓利益”的深刻道理。从那以后,凡是有苹果的老百姓家,经常会看到战士们帮助捡苹果、贮藏苹果的场景。
不吃苹果的故事在四纵、七纵等部队中也有发生。由于年代久远,很多鲜活的例子已经无从得知,但从一些史料中也能找到当年打锦州时指战员们秋毫无犯的感人故事。如《林、罗、刘、谭关于九、十两月作战总结致毛泽东等电》有这样一段文字:“义县、兴城、锦州、沈阳等城都没有侵犯私人工商业及城市人民的利益。一切工厂、公共机关(锦州受炮火摧毁)保护比较完整,在兴城解决战斗后,县政府只少了一把修理电话的铁钳,并由部队立即清查交还。某地主之大批苹果,战士一个未动。”有研究者据此判断,很可能就是林、罗、刘、谭在给毛泽东的电报中,报告了关于“不吃一个苹果”的有关情况。原四纵十二师34团团长焦玉山也回忆,在坚守塔山堡的时候,战士们坐在果实累累的苹果树下休息,虽然又饥又渴,但却无一人去拿,受到司令员程子华的表扬。原七纵政委吴富善在回忆录中也提到了他率领部队在攻打锦州时,指战员们遵守纪律、不吃苹果的情况。1972年8月7日《锦州日报》刊登的《苹果树下话当年》一文,曾记载采访锦州果树农场东方红大队书记王增祥的内容,说1948年秋攻锦州前,国民党军为在南山修碉堡,将满山的杨柳榆槐、7000多棵苹果树砍光,将13户人家的猪、鸡、粮抢光。这时,人民解放军从松山打过来,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大家请解放军吃苹果,可是解放军说什么也不拿不吃。当时的南山军队,正是东北人民解放军的第七、九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