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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习俗遇到城市化 烟花禁放两难

发布时间:2011-02-11 10:27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烟花办8日凌晨通报,从2月2日零时(除夕)至2月7日24时(初五),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04%;致伤388人,同比上升了11%。其中,有2人死亡、1人摘除眼球。

从数据上看,今年的“限放”效果不如去年。早在几年前,有记者曾回访了立法听证时十位禁改限的“反对派”,他们曾明确提出了“执法成本过高、违禁品种失控”等疑虑,而今年的限放效果,恰恰印证了上述种种担心。

从除夕零时至初五,北京共出动防控力量286万人次。其中,初五当晚,全市组织防控力量84万人,这样的投入不可谓不大,可从法规要求和安全效果上看,还未达标。举例来说,《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但是实际上能做到这些的社区不多。真要做到了,投入必定巨大,这笔费用从哪儿出?如果加到烟花鞭炮的成本中,显然又要走入“监管成本高——零售价格更贵——违禁品种更多——监管成本再增高”的恶性循环中;如果全由财政负担,面对左邻右舍的监控对象,监控效果有保障吗?监控的“投入产出比”又该如何控制?纳税人的权利又该如何体现?

对于烟花鞭炮,现在已到了禁也不是,不禁也不是的两难境地。立法也好,听证也罢,两种意见的尖锐对立,两种力量的相对均衡,都使烟花鞭炮处于魔鬼与天使的双重角色中。在这样的背景下,抱怨立法者没有意义,因为立法要尊重两个方面的民意,“禁”改“限”正是这一背景的产物;抱怨政府监管不力,同样底气不足。因为涉及到这么大的范围,这么广的领域,这么典型的“边缘违法”,谁来监管也不会有太好的效果。

农耕习俗遇到了城市化,烟花鞭炮的尴尬自然在所难免。在立法无法穷尽安全隐患、执法难以毫无疏漏的情况下,百姓的自觉守法就至关重要了。有关燃放的安全法规,概括起来其实只是燃放品种、燃放地点、燃放时间等几项。而这几项法规要求,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所有传媒,春节期间都在滚动播出,了解起来相当容易,关键还是公民的守法意识强不强。现在,离正月十五的燃放期还有几天时间,喜欢放鞭炮的人,能不能多一点公德意识,少给过节的喜庆添堵呢?

(作者:马龙生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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