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晨与搭档为某贺岁片做宣传
为赚两个钱过年,画到凌晨三点才睡。早上七时,便被手机铃声吵醒。一看,短信,内容是: “姚晨和凌潇肃发表独家声明,证实已办理离婚手续,结束7年婚姻。”
姚晨?谁?我哪门子亲戚?
想了半天,一张巨大的嘴巴浮现在脑海。终于想起来了,姚晨是个女人,是个演员。但演过什么,实在不知道。只记得她嘴大,属于我奶奶很欣赏的那一类女性,她老人家常说:
嘴大的女人好,嘴大吃八方。
至于凌潇肃,我用尽吃奶的力气,也无法想起他是谁,长什么尊容。但从字面上看,应该曾经是姚晨的丈夫。估计这两人在一起七年,现在“婚腻了”,决定离婚了。
想到这里,我忽然气愤起来:
人家大演员分手,关我这个小百姓鸟事?难道需要我去劝阻?还是号召我去趁火打劫?你他娘的凭什么将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发给我?
我愤怒地把手机关掉,继续睡。
再次醒来,已是中午,老习惯,边吃饭边看报纸。我对天下大事的了解,一般都来源于两个地方:饭桌和马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天,原来,今天几乎所有报纸的头版,都有姚晨离婚的消息,还配有大幅图片,这两人亲亲密密地粘在一起,做王子和公主幸福状,我靠,这是离婚还是结婚?那样甜蜜。
看完报纸,照旧例,上网看看我的读者。不料,网络上最醒目的大新闻,还是姚晨的离婚。这下,我接近于悲哀了,凭什么呀,她离个婚,我的眼睛跟着瞎忙,躲还躲不过去,难道,咱上辈子欠看她几眼吗?
晕。
现在的媒体也不知怎么了,尽喂给我们这些婆婆妈妈的鸟事,某某偷情,某某结婚,某某怀孕,某某离婚,某某离婚后继续偷情,这些和咱百姓八棍子打不着的勾当,充斥了我们的世界。
我有时甚至怀疑,是否中国的媒体人,上辈子都干过妇女主任,要不,为嘛如此关心名人、明星们的私生活?
曾经打电话向一个八卦记者抗议,她倒很有道理,说:废话,不是你们爱看,我写这干嘛?读者是上帝,我这是昧着良心在满足你们的变态需要。
我们的需要?我们就这八婆的需要?我们集体发贱?
不错,是有些闲吃萝卜淡操心地百姓,喜欢关注他人的私事。特别是涉及脐下三寸的那点事。过去有个宋祖德,就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
但,我坚信,这绝不是大多数百姓。毕竟我们是活生生的人,还没有完全脱离衣食住行的需要,我们其实更关注的是自己如何活下去,活的更好,而不是名人们如何结婚离婚。
人这个玩意儿,从生下来那天起,应该是很些权力的。起码,我们有了解社会真相的知情权,因为这些权力事关我们自己的生活。
比如说,我就很想知道,我母亲为国企奋斗了一辈子,为什么临老还会下岗?比如说,我很辛苦交纳的税被用到了什么地方?再比如,为什么国家天天哭着喊着要坚决调控,房价却越调越高?
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我绝对有知情权,我不想被神秘,你们也没有权力对我神秘。因为,我目前好歹还是公民,对不对?
同样道理,我也有权对某些事情拒绝知情。比如这次姚晨的离婚,此人算我哪门子亲戚?她离不离婚关我蛋疼?你们媒体这样大张旗鼓的报道,深入细致地分析,这是不是在强迫我关注她人的私事吗?甚至是在刻意地污染我的眼睛?
我真不明白姚晨离婚有什么社会意义,或者有什么娱乐价值。人毕竟是离婚啊,难道媒体希望号召全国人民普天同庆一下吗?
再过两天,就要过春节了。囊中羞涩,物价飞涨,小百姓现在都不敢上街,一百元的钞票,买不来几斤羊肉。在这样的状态下,我们怎么还会有闲心关注她人的偷情或者离婚?
媒体啊,拿出点版面先关心下寻常百姓的肚子吧,天不知寒人要暖,人啊,他先得活着。
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