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图 来源:红网)
南京市住建委昨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冲锋衣”事件中有违规行为,并决定对房屋安全鉴定处处长作出行政警告处分。已经发放到每位员工手头的“冲锋衣”由员工个人来买单。(1月28日《扬子晚报》)
南京“冲锋衣”事件,不过是暴露了南京市住建委高得令人咋舌的福利待遇问题,但这高福利,自然是机关干部可以有,在当地上钢架的一线工人肯定没有。而且,我们即便看到当地处罚了违规人员,“冲锋衣”费用由员工个人买单,但该部门的高福利本身,一定是毫发无损的。我们应该明白,南京市住建委为员工“配备”“冲锋衣”,不过是部门高劳保待遇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个出口而已。当一个单位或部门,肥得流油,钱多得怎么花也花不完,公众又能让人家怎么办呢?这其实已经很让一些部门领导头痛了。
南京市住建委对此事件责任人做处理,勒令“冲锋衣”费用由员工个人来买单,固然是个姿态,但其中的可信度几近为零。这样的语境下,公众对事件穷追猛打,等于告诉南京市住建委“此路不通”,他们会另找其他途径去花钱。总而言之,公众能够管住“冲锋衣”,但怎么也管不住人家私下里搞的猫腻。公众能够就看见的发言,对人家痛批一番,那些不让公众看见的呢?料想南京市住建委让员工“偷着乐”的事,不会仅此一件。
同是早出晚归,同是一天8小时上班,为什么竟有个别单位部门待遇上远高于其他呢?这是分配制度上的瑕疵,更是行业垄断下的不公平、不对等。
我们的社会其实一贯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以贡献论英雄,以能力定取舍,这是社会科学健康协调发展的前提。如果偏要从整体上打破这个原则,使得一些行业高高凌驾于其他行业之上,分出高低贵贱、三六九等,实质上引发的后果是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公平正义的沦丧,整个道德大厦的坍塌。这些,才是最应该反思的吧。 [作者:贾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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