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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只是为打击“炒房客”吗?

发布时间:2011-01-29 07: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25日在该市财税工作会上,详述了当地征收房产税的一些思维基础和方向,透露了有关房产税的征收细节,并称只要房产税率为3%,就不会再有炒房族。(《第一财经日报》1月26日)

 为啥要收房产税呢?诸多官员几乎异口同声,那就是打击炒房族,抑制不断攀高的房价,让房价合理回归。对此,黄奇帆市长已经高声断言——实行房产税,炒房族就会消失。

 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其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抑制房价。既然如此,地方政府很有必要再设一个前提——房产税的征收,若不能抑制房价,或是收效甚微,试问:能取消吗?若能取消,一切无需赘言;若不取消,房产税的征收就缺乏正当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不能抑制房价,房产税征收势必失去了征收的理由和基础,继续征收,难以服众。

 房价畸高是否真的由炒房族“炒高”,社会一直有争议,最起码,未见任何权威数据证明,房价高企的罪魁祸首是炒房族。虽然谁都承认,炒房族在一定程度上多少推高了房价,但是否主导因素,我认为颇值得商榷。若不是主导因素,那么征收房产税对于抑制房价,其作用自然是微乎其微的。

 实质上,去年实施的楼市“新政”,并没有遏制楼价的上涨。强调二套房首付50%、三套房停贷;上海、宁波等地实行“一户限新购一套房”;诸多城市大幅提高交易税……这一切,与征收房产税有异曲同工之处,即都是通过禁止炒房来抑制房价。看来,想通过限制购房者的购房热情与炒房,来抑制房价的想法是天真的,或是根本就是错打板子。

 其实,经过多年的争论和认识,房价之所以高企的原因早已浮出水面,基本厘清,用专家的观点概括,就是房价的构成因素有4个“1/4”:其中建安成本是1/4、土地成本是1/4、税收是1/4以及开发商利润是1/4。建安成本是固定的,开发商利润不会出让,若是土地价格、税收再不降,抑制房价只能是痴人说梦。从这点看,征收房产税,似乎与抑制房价无关。

 既然征收房产税与抑制房价是否有必然关系,官方与民间的声音都含混不清,试问,像上海、重庆等地,为什么迫切欲征收房产税呢?其实,可从此前有些官员的表述中窥视到端倪——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直言,房产税的开征,将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而财政部财科所贾康也表示,此税种应该由地方政府掌握,把它培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税种。

 将房产税培育成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或许是有些地方政府急于征收房产税,却不能直接表露的真实原因。若如此,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只是假借抑制房价之名,实为增加百姓税负,为地方政府增添财政收入而已。这还尚且不论地方征收房产税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方面,2010年我国地方政府征收土地出让金已达2.7万亿元,另一方面,却要通过征收土地出让金抑制房价,无论怎么看,个别地方政府不愿降低土地出让金,让利于民,却急于从百姓口袋里掏钱降房价,只有霸气,而无底气。

 重庆房产税即将开征,既然黄奇帆市长说是为了让炒房族消失,抑制房价。在此,我想问黄市长:房产税若不能抑制房价,试问,能取消吗?(惠铭生 原题:房产税若不能抑制房价,能取消吗?)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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