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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为何仍处高位

发布时间:2011-01-29 08:40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市纪委24日向媒体通报,2010年南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案件653件,共78名处以上干部被查处,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7亿元。在去年查处的案件中,“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仍处高位,先后立案查处58件,占立案总数的9.5%。(1月25《新华日报》)

 众所周知,“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都起着关键作用,权力、地位及影响都较大。

 正因如此,“一把手”贪腐,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此,近年来防止“一把手”违纪违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力度明显增强:从推动“一把手”财产申报制度,到监督“一把手”生活圈,再到避免“一把手”权力集中……这足见从中央到地方,对整治“一把手”贪腐问题,认识是清醒的,旗帜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一把手”腐败案件却呈不断上升趋势,“一把手”成腐败高危人群,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南京市在去年查处的案件中,“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仍处高位,先后立案查处58件,占立案总数的9.5%,就是一个明证。

 那么,“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为什么仍处高位呢?为什么“一把手”容易犯罪呢?思来想去,笔者认为原由有三个方面:

 一方面说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对个人行为没有一定的约束力,常常会因为“一念之差”而犯错误,忘记了自己是人民公朴的身份,忘却了一个党员应履行的宗旨,忘却了做人、做官的准则,最终只能是声败名裂。

 另一方面,也表明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干部个人“生活圈”等方面,还缺乏切实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而大量事实也表明,“一把手”犯了错误后,还会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牵出一连串的问题,严重时甚至会出现一个党组、一个班子的大换血。

 再一方面,与“一把手”身边的同级、下属、群众和家属的“姑息迁就”也有很大关系。君不见,有些“一把手”腐败,身边的同级、下属、群众和家属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却没有一个人及时地举报揭发,都在装聋作哑。结果,使贪官越来越腐败,直至东窗事发;更有甚者,当纪检部门都介入了某个“一把手”的腐败案中,有的人还是支支吾吾、遮遮掩掩,不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其实,迁就腐败分子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残忍和犯罪。试想,如果在“一把手”出现轻微违纪行为时,同级或同事及时提醒,使其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大白天下”,让其在脸红心跳中心有所惧。这样,就有利于避免一些“一把手”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如此说来,要有效防止“一把手”贪腐,也要从多个方面找“特效药”。只有从自律、监督、惩处等诸多方面“对症下药”,才能大大减少“一把手”在任上腐败的几率,才能把因“一把手”堕落而导致整个班子坍塌的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点。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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