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焦点关注

拼车回家应成春运有益补充

发布时间:2011-01-28 06:40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拼车回乡过年经济又方便,很多人都想通过这个渠道踏上返乡路。但是找到合适的拼车对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日前,国内出现首个由民间自发组织的解决春节回家问题的民间公益平台——春节回家互助联盟建立。记者了解到,1月5日至23日,互助联盟报名人数已超过10万。首批配对成功的车主和乘客已于23日踏上返乡旅途。(1月24日《北京晨报》)

 每年春运期间,都有不少人自己驾驶汽车回家过年与返回工作地。有些驾驶汽车者只有一两个人乘坐,汽车存在空余座位,结果造成资源浪费;与此同时,又有不少人苦于难以买到火车票,难以及时回家过年与返回工作地。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这两类人可以在一起拼车过年,则既有利于避免自驾车资源浪费,又可以让不少难以买到火车票的人顺利回家过年与返回工作地,因而给拼车双方都能带来便利与实惠,无疑是有利于缓解当前春运难的有效办法之一。

 每年春运时期所以会出现火车票一票难求现象,很大程度上与大多数人都乘坐火车回家过年有关。所以,在铁路运力难以充分满足旅客需求情形下,缓解春运难问题应当着力于对旅客出行方式进行分流,引导旅客更多地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回家过年。而拼车回家过年有利于实现铁路旅客的分流,有利于减轻铁路运输所承受的压力,因而对当前的春运难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作用。尤其是在出现春节回家互助联盟这样的民间公益平台,为拼车双方牵线搭桥情形下,拼车回家过年对铁路旅客的分流作用将会更加明显,能够在更大程度上缓解当前的火车票一票难求现象。

 当然,拼车回家过年难免会涉及成本分摊问题。自己开车回家过年要消耗不少的汽油,缴纳不菲的过路过桥费,而拼车双方既然共同受益,那么共同承担成本费用无可厚非。需要看到的是,尽管车主要向搭车的乘客收取部分成本费用,但是车主却并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只要拼车双方在成行前共同计算出合理的成本费用,双方再按照计算出的成本费用进行合理分摊,事实上也就不会存在车主通过向乘客不合理收取费用赢利的问题。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管理部门应当避免将拼车回家过年当做一种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理,而应当对签订了公平合同的拼车回家过年行为免予处罚。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能通情达理与开明地看待拼车出行,近些年来各地因为拼车出行受到职能部门处罚的新闻时有曝出。所以,期待在当前春运旅客出行高峰时期,各地职能部门能从缓解春运难角度出发,为拼车返乡过年行为开绿灯,让拼车返乡成为春运的一种有益补充方式,为缓解当前的春运难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魏文彪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