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润研究院昨日发布的《中国富豪特别报告》显示,胡润百富榜发榜12年共有24名“问题富豪”落马,行贿、资本市场相关问题和诈骗是富豪出问题的三大主因。而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是问题富豪最多的领域,分别有9人和4人。报告显示,落马的24名富豪中,在狱中的有17人,出狱的3人,尚未宣判的4人。据统计,这些“问题富豪”平均40岁出问题,45岁被判刑,56岁被释放。(《新京报》1月19日)
近些年来的贪官落马案频发早已经表明,几乎每一个落马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旋律——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从商人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要想谋求特定的经济资源或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不沾染点权钱交易还真是不容易办到。富豪是成功商人的楷模,所以,富豪落马现象在这一特定群体中便具有特殊的标杆意义。
很多人都责称“问题富豪”为贪官落马的腐蚀剂,确实如此,倘若没有“问题富豪”的行贿,就没有贪官的受贿,一些原本正直的官员就不会因此而落马。但是同样,没有受贿就不会有行贿。贪官落马也好,“问题富豪”落马也罢,谁都不存在原罪问题,他们只是互相满足、相互利用而已。
曾有人把不完善市场机制条件下的贪官落马比作改革的代价,把他们视作不成熟制度的牺牲品,这种观点在一些人心目中很有市场。广大发展中国家腐败成风,便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其实“问题富豪”们更是如此,因为相对于那些“不幸”落马的贪官,“问题富豪”们至少没有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去换取个人私利。况且,“问题富豪”当初之所以选择行贿,也不过是恪守风险收益定律的体现。12年(1999年~2010年)来,登上百富榜的富豪有1882人之众,可才“诞生”24位“问题富豪”,仅占上榜总人数的1.3%,可见发案率之低。
当然,我并不是说“问题富豪”发案率才1.3%不正常,而是说如此之低的发案率,或许就是“问题富豪”宁愿“问题”下去的最主要原因。这其实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我们的反腐力度其实还有待加强,尤其是针对权钱交易之类的腐败;二是“问题富豪”们多多少少还存在着一些为富不仁的观念,以及培育这种观念的土壤,这种观念和土壤必须铲除。当然,这里还涉及市场经济完善和制度建设的问题。总而言之,反腐不下狠工夫,为富不仁观不除,“问题富豪”还会前赴后继。(徐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