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昨日报道,重庆市市长黄奇帆透露房产税不仅要向高档房开征,还要向存量房开刀。 同时,作为试点之一的上海也有自己的房产税版本,主要针对增量房征收,具体范围将会把人均60-70平方米都纳入征税范围。
在十二五规划提出探索实行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的大背景下,重庆上海等地试点房产税势在必行,并不是任志强所言的“昙花一现”。因此,有必要从一部税法的内在规律探讨房产税。
从单行税收立法和税制建设角度来说,一个税种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是征税范围。征税范围是一部单行税法的最基础因素,只有征税范围确定了,才能确定税率、征收方式等其他税收要素。拿目前重庆版和上海版的房产税来说,目前透露的存量房还是增量房、高档房还是普通商品住宅,就是对房产税征税范围的一个讨论。这也将决定目前即将要出台的房产税的性质和功效。
我们先讨论重庆版房产税,如果目前透露的信息确切的话,那么重庆版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就是高档房和存量房,也就是以前购买的房子,只要是符合重庆市界定的“高档”范围,就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关方面透露重庆版的房产税税率为1%左右,怎么征收还不清楚,是以市场公允价还是以初次购买登记价征收,是按年征收还是一次性征收等等具体细节问题还不清楚。仅从征税范围的划分来看,重庆版的房产税是符合税制意义上的房产税,也就是保有环节的财产税,是一个直接税,能够进一步完善税制,提高直接税比重,调节贫富差距,进行二次分配。
再来分析一下上海版的房产税,征税范围划定为增量房,是将人均60-70平方米纳入征税范围。这在笔者看来,是明显冲着调控房价而去,并不是完善税制,进行二次分配调节。主要原因就是拿上海房地产市场起步早,基本需求已经建立,应该来说有购买能力的人刚性需求房早就购买;现在新购房,则是聚集财富,很多情况下是一种投资(当然有一部分改善住宿条件的换房购房和新增工作人员购买,但是比例相对较少)。所以,上海将房产税征税范围划定为增量房,主要是针对新购房的人们进行征收,与普遍意义上的保有环节征收相差甚远,同时还会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上海版的房产税的逻辑思维就是早买房的既往不咎,新买房的课征房产重税,从而可以看出房产税之“利剑”客观效果就是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目前,上海因传言开征增量房房产税而使市场过度敏感,出现规避税收潮而购买大户型房、二手房价格上扬等就是明显的例子。
这就需要我们厘清房产税的本质问题,简言之我们是要完善税制、进行二次分配调节的房产税还是要调控房价的房产税?如果是要完善税制、进行二次分配调节,那么就有必要广开言路,切切实实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税收立法;如果是临时性的调控房价,那么就按照调控房价的思路按照“重、快、准”的原则开征房产税,就是看准房地产投资行为,快速开征,并且课以重税,以达到调控房地产市场之目的。
当然,对于一个新税种来说,需要试验、探索,重庆与上海两个版本的房产税都是有益尝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稳步扎实推进税制改革,注意细节,将好事办好,让任志强这些等着看房产税笑话的“昙花一现论”者,美梦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