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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新解

发布时间:2011-01-14 10:32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年来,官员出书蔚然成风,但也有个别官员将其视为敛财之隐蔽手段。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一本由他撰写的书籍就卖到了每本566元的天价,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法规来规范官员出书。(1月13日《法制日报》)

 宋真宗(赵恒)所作的《劝学文》: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赵恒《励学篇》诗句: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意在教育人要肯读书,书里有很多知识与智慧,在看书学习中开拓自己的眼界,陶冶自己的情操。而对于少数官员写书也可以“成篇”:写,写,写,书中自有黄金屋。近年来,官员出书蔚然成风,其中就有个别官员将其视为敛财之隐蔽手段。专家指出,个别官员利用职权,以出书为名与出版方进行以权谋私的交易。同时,这些官员又利用手中的职权要求下属购买他的书,或用公款买下以后再发下去。

 所以,我们在注意到官场文学热闹场景的同时,有必要探寻作品本身隐含的权力伦理。这一伦理不仅影响作者的创作态度,还折射出一个时代对权力本身的价值取向。

 当“有才”与“权力”联姻,就可以产生敛财的“下一代”。官员手中拥有“权力资源”、“权力资本”。有的官员是明目张胆地敛财,有的官员则是神不知鬼不觉地“雅贪”。写书出书就是后者。书的暴利是众所周知,但很多书在销路上并不畅,打折销售是常有的事。但官员出的书可以不通过“市场销售”,而通过“权力通道”,直达下属的“藏书屋”,或者干脆公款收购。书的暴利加上权力销售等于暴利平方。事实上,基层很多单位都是书籍成堆,其中就有很多上级领导的“力作”,到底有多少人在看,只有上帝知道;到底有没有看的价值,只有作者知道。

 其实,除了出书这条“雅贪”之路外,有的官员利用自己的其他“专长”敛财,比如,官员中的书法爱好者喜欢到哪儿都留下“墨宝”,同样是“一字值千金”。

 警惕——官员出书新解“书中自有黄金屋”,官员题字诠释“一字值千金”。

(作者:巢江淮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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