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晚报)
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据介绍,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山东商报》1月5日报道)
在一个越来越老龄化的社会里,数量近亿的空巢老人无疑成为一个挥之难去的社会病,如何解决这个病症?现在看来成为一个难题。那么如媒体报道的那样,以法律规定来约束子女“常回家看看”是否是个有效的手段呢?在我看来,这样的规定似乎有画蛇添足之嫌。
“空巢”老人的孤独问题当然重要,而且相当重要,因为“空巢”现象越普遍,就越说明我们这个社会严守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道德的底线正在逐渐失守,要重建道德的秩序,让那些不孝子女的心不再冷漠,显然需要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空巢”老人蔚为庞大的数字,实际上已经敲响了道德的警钟。
但平心而论,“常回家看看”毕竟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既然属于道德问题,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约束,并期望以这样的硬性约束来解决这个问题,就显得非常不妥当。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总是期望着以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道德领域的事情,就很容易堕入立法万能的误区。退一步讲,就算是相关的法律得以通过,规定子女非得一个月回家几次,就真能解决“空巢”老人的孤独症吗?我以为,这是同样难以解决的。如果子女不孝或是冷漠,就算是按照规定回家看看,也同样不能挽回失却的亲情。法律或能强制出子女回家的次数,但却肯定不能强制出那些不孝或是冷漠子女热待父母的心。
整个社会必须意识到的关键点是,“空巢”的问题往往不是物质上的“空巢”,而是精神上的“空巢”,毕竟物质上的“空巢”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但精神上的“空巢”则需要亲情的抚慰与滋养,这就不是子女给足老人抚养费所能解决的。
在一个日渐物质化与工业化的社会里,“空巢”或许是一个不能避免的现象,但工业化的壳化,不能成为人们对“空巢”现象视而不见的理由,以法律来约束子女“常回家看看”固然充满了善意,但这种善意由于操作层面上的步步踏空,却注定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要想让老人们精神上的“空巢”现象逐渐减少,恐怕每个人都要在为名为利为生计奔忙的同时,也时不时驻足回望,给父母多一些问候,多一些微笑,多一些关心,这远比单纯地给予父母金钱更为重要。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不下工夫解决今天的“空巢”问题,明天的我们也同样会面临“空巢”之忧。(原题:法律管不了“常回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