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鹏
1月4日,《人民日报》刊文称:2010年,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对楼市进行了严厉的调控,2011年调控仍将继续,市场有可能进一步企稳。在政策逐渐落实起效的同时,要让房地产市场真正实现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还需要购房者转变“超前消费”“无房不结婚”等住房消费观念,逐步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消费观。
在房价问题上,《人民日报》向来是站在民众立场上表达观点的,这次显然也不例外。公允了说,房价的飙升、楼市的疯狂,有供求、暴利和地方政府政策等根本原因影响,无疑也包含了一些非理性的消费观念推动。比如之前有开发商给出的“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说,比如此次《人民日报》所指的年轻人“超前买房”的消费观念。这些虽然不能说是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但无疑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基于此,《人民日报》呼吁“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住房消费观念,无疑是方向正确、符合现实的。然而,不得不强调的一点是,“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住房观念,不可能“境由心生”,也不是一个呼吁就可以实现的,它需要国家的引导和投入。
首先,“超前购房”、“无房不结婚”、“宁啃老也要买房”等非理性住房消费观念不是由心而生的。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一些社会观念的改变,这其中包含了住房消费观念。不是人们主观上非得买房,而是房子做为栖身之所的必不可少性以及价格高涨的现实,迫使人们不得不买房。未婚女青年为什么无房不嫁,不是房子比感情更重要,而是生活经验和现实告诉她们,有房就有尊严,无房就注定了活得辛酸。这种社会大趋势和总体观念得不到根本改变,让人们摒弃一些非理性的住房观念,显然是不现实的。
其次,“先租后买”的前提是有房可租且租比买划算。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对比。一边是地产商海量囤地,商品房价格飞涨,一边却是保障房投入力度的不足。租房不一定比买房划算的现实迫使人们都往房奴的堆里扎。况且,同样的背债、同样是住房,买了就是自己的,租到最后,房子依然是别人的。这种失落远没有“先租后买”一句口号来得轻松。
解决目前的楼市非理性现状,控制房价过快上涨,需要国家下大决心控制商品房价过快上涨,引导人们树立起健康而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让租房还是买房不再在人们的心里纠结,首先要让人们看到租房的实惠之处。而这些,无疑都是建立在加大包括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的基础上的。对此,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