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房票门”调查结果出炉,56名干部因倒卖“房票”被查处,共上交和追缴不正当收益503.3万元。处理结果:9人被诫勉谈话、9人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38人由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月1日《京华时报》)
台州“房票门”事件曝光之初,公众就担心有关部门的查处会走过场,让倒卖“房票”的官员轻松过关。但如此处理结果还是让人大跌眼镜:56名倒卖“房票”的干部,居然无一人被处分,更无人因与开发商之间“权钱交易”而落马,诫勉谈话、书面检查、批评教育代替了本该有的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也许台州市相关部门也自知如此处理结果极有可能引发舆论反弹,因此特地选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召开通报会,但公众极为关注的“房票门”真的会因一纸检查就轻易被关上吗?
台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试图用“基本上与普通居民一样,要按房屋面积大小,交纳定金、预定房号,经过一年多台州房价上涨后,到开盘预售时出现了较大的市场差价。与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企业谋取利益、收受房地产企业钱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产获利等的受贿定性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的理由为涉事官员开脱。但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台州的“房票”如此紧俏,普通居民根本就拿不到,这56名干部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好,甚至还有人弄到两张?显然是开发商有意“放水”的结果。开发商不是活雷锋,其付出肯定会要求回报。而这56名干部除了手中的权力,还有什么能引起开发商的兴趣?
用当地房产中介的话来说,“不少领导并非自己出面,往往是打点些钱让手下或者亲戚去办,比较傻的才用自己的名字。”(2010年12月14日《北京青年报》)显然,参与倒卖“房票”的远不止这56名干部,其他存在“直改名”问题的房源有没有官员牵涉其中,台州市纪检部门也应该查个明明白白,不能让违纪官员轻松获利,更不能给其他官员留下“只要本人不出面”就没事的错误暗示。
比起倒卖火车票、电影票、门票的“黄牛”,利用手中权力倒卖“房票”,炒高房价并从中牟取暴利的官员,行为性质无疑更为恶劣。“黄牛”一旦被查获,不仅要被没收手中的各种票证和违法所得,还会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还会被判刑。而官员们却能全身而退,批评检查即可过关,如此天壤之别的待遇,实在羡煞不少“黄牛”。
虽然倒卖“房票”与收受房地产企业钱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产获利等的受贿有所不同,但在房价高涨,普通百姓必须通过买“房票”才能买房,一张“房票”被炒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时候,再用收“房票”不等于受贿来为涉事官员开脱,无疑难以服众。不是为了换取官员的关照,开发商何必把如此发财机会拱手让人?如果纪检部门只是用批评检查来“处理”相关官员,不仅无法向深受高房价之苦的老百姓交待,还可能让更多官员走上“曲线受贿”的不归路。真要保护干部,就不该护短,更不能官官相护,别总是让贪官们东窗事发后再抱怨纪检监察部门不早点提醒和处理其违法违纪行为,以至于他们泥足深陷,无法回头。□杨国栋 原题:“黄牛”一当官,检查就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