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区政府通过招投标购买回的17辆校车,因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当地教育部门拒绝“签收”。昨天,泰州高港区纪委传出消息,纠纷已经解决,区采购中心、教育局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被追究相应责任。
(12月31日 《扬子晚报 》)
“问题校车”浮出水面,在年末的众多“天价”采购事件中并非很抢眼的新闻。但其背后掩藏着很多矛盾,即为什么“问题校车”会存在,其剑指的应该是采购过程中的程序公正问题。在17辆校车的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着严格的检测程序,是否存在着招投标中的信息泄露?对于“问题校车”民众的反应是“不理解”,因为通过肉眼就能看出其中的质量缺陷。而有关厂商的反应是“不买账”,这其中便让人怀疑是不是存在着猫腻。
作为区政府采购中心和教育局的采购负责人,在本次招投标中本应该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至少应该需要一个听证的程序,这个程序中应该有广大学生家长的参与,起码形式上是必须的。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并没有这样的程序。这样,政府采购过程中便无疑会有腐败的倾向性,而这个腐败的倾向将会进一步扩散到其他领域内。正所谓,阳光下没有腐败,越是黑暗的地方越是有可能存在腐败的地方。
“问题校车”本不应该发生,假如有一个相对公正的程序的话。假如没有这样的程序,问题校车便会不断出现。而假如这样的“问题校车”投入使用的话,将会对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埋下多大的隐患。可以推测,“问题校车”不仅仅是个例,在各地的政府采购中也不鲜见,但当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的时候,这个问题便会上升到更高的地位上去。 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