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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官受贿是腐败官员的双面人生

发布时间:2010-12-29 06:53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重庆晚报》报道,原重庆忠县国土局长龚长翠用金钱开路,顺利当上忠县副县长;为捞回“成本”,在任上大肆受贿,其中一次竟在县政府大院内收下开发商奉上的20万元“拜年费”,终于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12月23日搜狐网)

 有些人做官,虽然也把“为人民服务”当做招牌挂在嘴巴上,心里想的却尽是如何揽得权力以谋私利。至于花钱买得乌纱的贪官,更是将此当成生意来经营。本着“产出必须大于投入”的经济效益原理,他们觉得花大钱买个官职是值得的,因为一旦爬上了权力的宝座,不说自己能从买官者一跃成为卖官人,立马就能将原先买官的投资翻倍捞回来,而且方方面面前来求办事的,谁会空着手上门呢,这坐收众人贿赂的美事,日日都飞撞而来,乐不可支啊。不信,请看重庆的女局长龚长翠,舍得下本钱买得副县长要职,这之后的辛苦事,就是忙于收受各方贿赂了,不但在家中受贿,更壮着胆子在县政府大院里笑纳商家进贡,不知疲倦不辞辛劳,毫无惧色更毫无廉耻。

 官员究竟对谁负责,恐怕还真得看他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假如一个领导干部真正意识到“权是民所授”,那么,他自然会竭尽全力为授权于他的人民大众服务,如同人民的好干部焦裕禄那样,努力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倘一个人的官职是行贿买来的,他在乌纱罩顶之后,当然只会对贿买官位的金钱负责,而一展爱钱的感情与捞钱的能耐,挖空心思地大贪特贪,发愤一定要十倍甚至百倍地将买官的花费捞回来。既然商家不肯做赔本的买卖,凭什么让买了乌纱的官员受党纪国法的约束被迫清廉而甘心大亏其本呢?

 有道是:买官受贿“捞成本”,贪得无厌进牢门;仕途却当生意做,赔个精光丢了魂!

 或男或女的龚长翠们,都以为看准了官场行情,不失时机地甩出大捆钞票,买来更高的官位,就买来了一世风光、终身荣华,买来了无限权力、不尽富贵。可惜,他们最终还是身败名裂,仅仅是因为聪明过头,忘掉了自己还处在一个法制社会中,谁也不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作者:吴之如/文图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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