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有位朱先生,开车遇到意外,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撞伤5棵树,分别是羽毛枫、五针松、大叶黄杨球、五针松、罗汉松。没过几天,绿化公司给朱先生寄来一张罚单,分别要求朱先生赔偿28000、37500、280、37500、31000元,最后杂七杂八算下来,总共要赔13万元,而且还说这只是按70%%的死亡率算的。(《扬子晚报》12月12日)
我并不怀疑绿化公司是在敲朱先生的竹杠,因为这些树如果值不了这么多的钱,朱先生会计较,保险公司更会计较。我想知道的是,作为城市绿化,有没有必要种这类天价树木。此前有新闻说,珠海耗资800万元,在两条道路的导流岛上,种植了31棵罗汉松,株均26万元。跟株海的天价树相比,苏州这5棵树,才值十几万元,实在算不得什么;而珠海有关部门给自己找的借口,说是在广州和中山,这样的树多了去了。
老实说,广州和中山到底种了一些什么树,似乎没了下文,不得而知;而我所住的浙东小城,地处亚热带,却非要种一些热带树木,一到冬天,就要在街边的绿化带里,给这些热带树木搭建庞大的保温棚,而且时不时就有保养不好而死掉的热带树木,横尸路边。那些高大的热带树,不说售价,单说运价,肯定就低不了。
我就弄不明白,热带那些叶子像芭蕉扇一样的树,偏就挪到我们亚热带来种,结果,死了不少;珠海、广州、中山这样的热带,却要种罗汉松这寒带的树,结果,难免天价。俗话说得好,人挪活,树挪死。这还不是简单地挪个窝,简直称得上冷热两重天,乾坤大转移。花钱多,死得快。不就绿化吗?什么样的绿不是绿?让热带的树,回到热带去;让寒带的树,回到寒带去;各得其所,有什么不好?
为避嫌,更为生态,城市绿化的怪相,可以结束了。买树,应该交由政府集中采购;审查预算,不仅要审花多少钱,也要审一审买了多少树。尤其是几万元一棵,几十万元一棵的树,真要采购,还该有纪检部门的介入。为了少惹一些麻烦,我觉得,还是老老实实种一点适合绿化的树,少烧一点钱。城市绿化,不需要天价。(慕毅飞 原题:城市绿化,不需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