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写这个文章,源于前不久人民日报发表的时评《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那篇文章说的是“生命安全”的话题———“发展为了人,安全第一位”,是啊,人的命都没了,发展、挣钱、高楼大厦、GDP等,还有什么意义?
记得当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人民日报发表过评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说的是在地震等紧急关头,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而最近这篇关于“发展”的评论,说的是常态之下,也应该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看来无论何时,“生命为上”作为常识,经过权威媒体的一锤定音,大概再无需讨论了吧。
但是,我愿意给这个标题加上两个字“尊严”,叫做:人没了尊严,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生命权,是人类的最最基本的人权。一个人,如果非法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必然要受到本国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一个国家,努力保障自己每一个国民的生命权(包括由此衍生出来的“生存权”),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底线。
每个国家都有国家的尊严,每个民族都有民族的尊严,每个人也都有作为人的尊严。每一个人的尊严构成了民族的尊严、国家的尊严,所谓“一个人受辱,没有人能够光彩”。
当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的时候,“尊严”已成为当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换言之,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生命权的最低层次。保障公民的“尊严”,成为中国发展路程中急需完成的任务。
因为,公民的“尊严”受侵害的事件,不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喊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人,在强大舆论压力之下,他们可能会祷告“别闹出人命”,除此之外,不管被拆迁者是否痛哭、自残乃至下跪,推土机依旧前行不止;喊出“示众是要教育百姓”的人,把公民折腾得越没面子、越狼狈、越羞辱,他越过瘾、越快乐……
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就不该出现出去买菜的工夫,回来发现房子成了废墟;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就不该出现发帖批评了某些官员,转眼就被送进牢房;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就不该出现对错捕错判的国家赔偿,其标准和“上班”一样。
在“饥不择食”的时代,对尊严的看重也许会退居其次;但在不愁吃不缺穿的今天,权利意识的觉醒,更多的人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我们的执政理念和公共政策,应该跟得上这个趋势。
有很多的信息让人期待。胡锦涛提出“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而“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甚至写进了温家宝两会时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温家宝对“尊严”做了解读,指出“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一是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二是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三是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
中国正走在从“物质社会”到“尊严社会”演进的路上。在这样的转型过程中,所有的“发展”,都应该为“人”让路:敬畏人的生命,呵护人的尊严,尊崇人的价值,这才是完整的“以人为本”。否则,还是那句话———人没了尊严,发展还有什么意义?□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