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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肇事,纳税人来买单?

发布时间:2010-12-15 07:00  来源:沈阳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进展,谷青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记者从死者家属处获悉,每位死者得到23万元的赔偿,目前5名死者的家属都已在赔偿协议上签字。

去年,中纪委等部门曾发出通报要求,“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可现实呢?我们却分明看到了“官员酒驾赔偿基金”的影子。

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严格处理,河南省公安厅拟指定三门峡市公安局负责此案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异地审理,令人欣慰。可我们不明白的是,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应由个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当地的政府部门,怎么就那么厚道仁义地用纳税人的钱赔偿来买单呢?

据报道,有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乡政府和县政府的相关领导最初与死者家属商定的赔偿金是14万左右,经双方最后协议,死者家属接受了23万这一数目,其中,邮政局已先为每位死者家属发放了3万元抚慰金,12月7日上午,五位死者家属都收到了20万元现金。

也就是说,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的惨祸发生后,当地纳税人的100多万的辛苦钱,被有关部门及时、迅捷地给谷青阳闯的惨祸买单赔偿了,“应由个人承担的所有费用”,都是纳税人承担了!

谷青阳酒驾酿惨祸,难道当地政府的负责人也喝醉了,把中纪委等部门的规定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官员私驾公车醉驾肇事酿成悲剧,是傲慢的公权力被酒精灌醉后的嚣张表现,社会影响极坏,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更是令人发指。

公共财政不是“官员酒驾赔偿基金”,否则,用百姓的辛苦钱给酒驾肇事的公权力买单,令人情何以堪?(吴杭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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