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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减税才能让公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0-12-13 14: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针对中低收入个人和大部分企业的减税,将成为中国“十二五”税改的关键词。其中,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早将在明年择机推出。一位参与方案设计的人士称,此次个税改革并没有将提高起征点作为突破口,而是选择了等同于降低税率的方案,减税力度更为明显。一位地方税务官员说,“十二五”的减税幅度看来要比金融危机期间的规模大很多。(华西都市报 2010年12月13日)

在“掏空百姓口袋”的增税加费政策不停传出的当下,减税将成为“十二五”税改关键词的消息,多少给人带来一些安慰和希冀。“藏富于国”不如“藏富于民”,中低收入个人和中小规模企业税负之重,直接关系着国民幸福感和经济发展后劲;在国家财政税收屡创新高之后,有序地进入一个减税周期,是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民众的必须。

如果要问怎样减税才能让民众满意,首先恐怕还得依靠减税方案设计的专业性。

税收作为调节社会贫富、实现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减税而减税”的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是应该尽量避免的。因为民意的诉求可能简单而功利,减税设计却不能满足于短时的民意敷衍。问题根源所在的核心环节,如果不能勇敢直面而是搁置回避,即使短时的减税调整能够收获舆论掌声,责骂抱怨随后也会随着问题复现而卷土重来。

比如个税调整,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思维定势之所以产生,不是因为这样做最科学最有效,而只是因为这样做最易想到最好操作。这次个税调整倘若果真是在级差与级距上改革,减税力度不仅会更加明显,减税效果也能更趋公平。当然,如果再能尽快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并且建立个税与经济运行情况的快速联动机制,必然更容易让人满意。

其次,减税要想让民众满意,应该是看得见的减税,能够让人直观感受到效果。不能一边减税另一边又增税,减税优惠全部被消化甚至都不够。换言之,减税步调应该统一而明确,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的原则应该一以贯之,划出一条不得增加总体税负的税收红线,改变那种遇事就想动用税收手段的随意性。

还有,减税不能以公共品的供给减少作为代价。都说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现在的问题是取的嫌多,用的嫌少;将来要减少取的,如果同时也减少供给,充其量只能算零和博弈。公共产品和公共福利的稀缺,是“十二五”期间“保民生”的重点领域,在减税的同时还应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减少行政开支增收国企红利,从而让减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存在。

当然,我国“十二五”期间将进行大规模减税,到目前为止仍只是“纸上谈兵”,因为“方案设计好并不代表就能出台”,所以立即行动才真正优于一切。否则,放空炮的减税除了添堵之外,恐怕很难真正让所有公众都满意。(舒圣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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