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物价措施初见成效
为了有效遏制当前价格较快上涨的势头,11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40号文件,出台了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16条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什么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尤其是食品价格,却不降反升呢?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10月份、11月份开始进入冬季,鲜活农产品供应相对减少,季节性消费相对增加,加之前期食品类价格较快上涨,所以反映在CPI上仍然是上涨的。另外,稳定价格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也需要一个过程。国务院要求在12月20日前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比如,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政策是从12月1日起才开始全面实施的。
盛来运也认为,政策的出台到产生明显效果要有一定的时间。比如,11月下旬,蔬菜价格在趋向明显下降,但是由于11月中上旬价格涨幅比较大,所以整个11月鲜菜涨幅仍然达到21.3%。
不过从市场的物价变化来看,各地区、各部门从11月20日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蔬菜价格开始明显回落。11月份蔬菜价格环比下降了1.9%,同比虽然仍上涨了21.3%,但相比10月份的31%的涨幅,回落了近10个百分点。据商务部监测,11月29日—12月5日,36个大中城市中,有18个城市蔬菜价格下降幅度超过了15%。同期市场供应增加了5.9%。
二是粮食、食用油价格开始趋稳,面粉价格开始小幅下降。11月22日至今的两周时间内,国家总计向市场投放政策性储备粮油1713万吨,市场供应明显改善。成品粮价格稳中有降,面粉价格每市斤下降了2至3分钱。在9、10月份食用油涨价后,近期价格已趋稳。11月29日—12月3日,在拍卖大豆30万吨时,由于前期进口大豆较多,市场供应充足,没有成交量,这就为后期食用植物油价格的基本稳定奠定了基础。
三是生猪出场价连续两周下降。12月1日,生猪出场价为每市斤7.07元,比11月下旬下降了0.6%。
有信心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今年1月至11月,CPI同比上涨3.2%,其中10月份、11月份新涨价因素较多,这对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的滞后影响较大。那么,今年12月份和明年一季度,我国的物价走势将是怎样的?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分析,预计明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仍将高位运行。12月份,去年对今年的翘尾因素下降一个百分点。加上11月底以来,居民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菜价格趋稳或者有所下降,初步预计,11月份CPI涨幅是今年的高点,12月份CPI涨幅会有所回落,可能回落到5%以内。
盛来运表示,目前,我国市场的物资供求还是比较平衡的,粮食连续7年丰收,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趋稳,为后期,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 12月份的物价水平,他认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精神,政策效果会不断显现。此外,随着12月份翘尾因素的消失,对拉低物价总水平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所以总体来讲,今后一个时期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是有信心的。(朱剑红 陆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