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处长情妇日记”和广东某副市长“和女记者裸照”在网上被传得沸沸扬扬,引来无数斥责、鄙夷和嘲笑,而两个“疑似当事人”却在稍后低调澄清,称系被“误伤”,爆料网帖“与事实不符”,照片上非本人,所谓日记更“纯属诽谤”,两人将通过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云云。
两件公案的曲直黑白,怕是只有天知地知,当事人自知,要搞个明白,有个交代,也许只能指望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司法机关的秉公办理。值得深思的是,何以“枕头”成了“误伤”官员的利器?
其实抚今追昔,古往今来,类似今天“枕头”这样的“毁人利器”,可谓层出不穷,不乏其例。比如前苏联集体农庄时代,说一个人是“富农分子”或“落后分子”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美国的麦卡锡时代,许多后来被证明无辜的被整政治家、科学家、媒体人,当时都被扣上顶可怕的“红帽子”。在中国,上世纪40年代想“狙击”某个大人物,利器同样是“红帽子”,等到50年代最令人谈虎色变、却也“出镜率最高”的,就变成了“老虎”(贪污犯),至于在冷战的风声鹤唳中,被一纸无名无头的“间谍”、“特务”检举信弄到身败名裂的,在欧亚美非、大国小国,差不多都能举出几个例子来。
“狙击”大人物,仅凭一己之力,一人之口,是绝对不能成事的,要诀在于借力打力,以巧破千斤,借助舆论、公众和上级官员头脑里的恐惧、成见,利用杯弓蛇影、邻人窃斧的心态成事。正因如此,古今中外运作、策划这一招的,无不从当时最热门、最容易引起共鸣和恐惧感、也最容易被大家深信不疑的“罪名”入手,大家害怕“红”,那就给抹红;恐惧间谍,那就往谍战剧情上靠。桃色新闻这东西,喜闻乐见,成本低廉,小中见大,能进能退,确有其事固可理直气壮,有点影子便足借题发挥,就算纯属捕风捉影,围观者的好奇心也足以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因此从来都是这类“狙击”的热门利器。
更应看到的是,这些“流行狙击利器”之所以流行,通常并非什么炒手刻意对“利器”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而是因为在当时,这种威胁的确存在,的确是人们看到最多、议论也最多的“杀手”。麦卡锡时代的“红帽子”之所以屡试不爽,是因为冷战格局下,庞大的苏联帝国足以令美国社会不寒而栗,而两个超级大国间的谍战也的确无孔不入;建国初的“老虎”指控之所以让一些无辜干部受连累,也同样是因为刘青山、张子善等真正的“老虎”一再出现,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并引起公众关注和愤怒。
同样,在当今官场上,栽倒在“枕头”上的大小官员,早已数不胜数,所谓“日记”,早已在广西某官员身上被证实过一次,而“裸照”的出镜率更是不胜枚举,甚至如“母女情妇”、“包养合约”、“用现代工商管理机制管理众情妇”之类更离谱、更匪夷所思的案例,也一次又一次让公众们大吃一惊。
既然习见不鲜,自然见怪不怪,如果真有栽赃者,倘若真是栽赃,选择拿“枕头”开刀,可是再合逻辑不过的事。
一些网友呼吁“受害者”到“网上说清楚”,怕并非好主意。既然两位涉事官员都要寻求法律帮助,那很好,不妨让他们对司法机关说清楚,再让司法机关对舆论、社会和大众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