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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粗暴执法,是城管最该做的好事

发布时间:2010-12-11 11:34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直被冠以“粗暴”形象的城管执法人员,将变得温柔——本月3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对城管队员进行了“十禁止三必须七严格”的要求。此外,明年起,还将要求全市6500多名城管队员,每天上街巡逻时都为群众做一件好事:抱小孩、扶老人、撑雨伞、送防暑药……事无大小,但必须每天做一件。  (12月10日 《重庆晚报》)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重庆市对城管队员作出这样的规定与要求,体现出的是执政为民观念,值得肯定,值得为它来点掌声。

 近些年来,由于城管的“粗暴”执法,城管在百姓中的名声并不太好。一提到城管,“穿着制服的土匪”、“拿着执照的流氓”;这些负面词汇便涌现出来。“城管上道,鸡飞狗跳”,是一些地方城管的真实写照。“你也太城管了!”“你老实就城管你一下!”这是对城管暴力的另一种形容。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庆市能作出这样的规定,可见当地领导者的用心良苦了。如果这样的规定与要求能执行好,无疑对树立城管队伍新形象,会起到一定的积极而有效的作用。正如重庆市政委相关负责人认为的,“这应该是一个良性循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后,城管素质高了形象好了,老百姓的支持度也会随之提高,对执法效力来说应该更有促进作用。”不仅如此,它还有利于促进城市的和谐与进步,可谓是一举多得。

 然而,城管队伍的工作职能是城市管理,他们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小商小贩。规定城管每天为群众做一件好事,只是树立城管新形象的一个很有必要的方面,但要从根本上改变,还得是在如何从“粗暴管理”变“温柔管理”上下工夫。如果城管砸摊、打人、抢东西仍然不断,纵使城管人员一天做了一件好事,所做好事也会被“粗暴管理”抵消掉。

 因此,笔者以为,城管人员若能做到不砸小商小贩的摊,不打小商小贩人,不抢小商小贩物品——不粗暴执法,这才是城管人员最该做的好事,才是真正的“善莫大焉”。

  张冰歌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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