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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总队长咋常同老板们一起玩乐?

发布时间:2010-12-09 08:01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原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陈洪刚在狱中忏悔道,看到身边的一些人,特别是企业老板们的高档消费、灯红酒绿,而自己却成天忙于没完没了的工作,付出和收入又不成正比,心理有些失衡,逐渐开始和他们接触,常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收受他们的钱物。平时,有30个至40个老板和我保持着联系,我也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办些事,搞权钱交易。(11月30日《检察日报》)

    作为文强案的骨干成员,陈洪刚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车牌、职务晋升、承接工程等方面多次收受贿赂,并包庇、纵容岳村等涉黑团伙为非作歹,其被绳之以法纯系咎由自取。然其忏悔长期与三四十个老板保持着联系,吃喝玩乐、沆瀣一气,结成了钱权交易上的利益联盟,却又值得深思和警惕。

    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有句至理“名言”:“不怕领导有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而石兆彬、刘丰、蓝甫、杨前线、接培勇等大小官员的堕落,正是被赖昌星从他们身上的“爱好”中打开了缺口,滑入了犯罪的深渊。显然,作为掌控道路交通执法大权的陈洪刚,其“爱好”就是与老板套近乎,谋取私利。殊不知,老板看中的恰是陈手中的权力,一餐饭、一杯酒,在老板精心设置的迷魂阵里,陈忘乎所以,权力成了满足其肮脏欲望的筹码。

    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当官员经常与老板勾勾搭搭在一起,吃的、玩的、用的,一切的开消都由老板买单时,其实已经走向了腐败的边缘。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被老板“踩”住了尾巴,面对老板利益所求,只好乖乖地听任使唤,而所谓的党纪国法、入党誓言之类,统统被置于了脑后。陈忏悔自己如今心在颤抖、在滴血,可当初与黑社会团伙、与老板们狼狈为奸时,为何就没有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前不久,原河南省西平县委书记王廷军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时称,给我送钱的人所谓“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的承诺是靠不住的。可以肯定地说,不仅行贿者靠不住,那些看中官员手中权力而投其所好的老板,又有几人靠得住?为官倘若不能明晰这一点,就会放松应有的警觉,在不知不觉中被人牵着“鼻子”走。

    在社会大舞台中,官员与老板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有着天然的不同。倘若两者纠缠在一起,只会滋生腐败。陈洪刚与众多老板保持联系,这种联系恰似一种无形的枷索,只会将其套进“万丈深渊”。为官者,都当引以为诫!(陆志坚)原题:交警总队长为何热衷与三四十个老板保持联系?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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