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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拒不退房”,谁在默许纵容?

发布时间:2010-12-09 07:0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3月份国资委下发“清退令”,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时隔8个月后,仅有7家央企转让了股权,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目前监管部门已下发“红名单”要求银行只能对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发放贷款。(12月6日《中国证券报》)

转眼间已过8个月,不妨回放下当时的场景。“3月19日,国资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会议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所谓“退出方案”,到底制订与否,公众自然不得而知。确知的是时至今日,仍有71家央企赖在楼市“不忍离去”。那些掷地有声的“要求”、鼓舞人心的“通知”,再次化作和风细雨、似有还无。

令行禁止,公众原本天真地认为,78家央企早已乖乖离市。只是,当信贷“红名单”横空出世,世人方知那记“重拳”迟迟未曾发力。贯彻不畅、执行迟滞,监管部门居然可以容忍长达8个月的怠慢拖延。尤其令人担忧之处在于,消极执行政策似乎成本极低:71家央企岿然不动,而今也只是面临“停放贷款”的“惩处”。须知,此举立基点仍是“倒逼”而非“惩戒”。仅仅为了落实一项早该落实的命令,丝毫不提对“有令不行”施以处罚。如此,不知会产生怎样的逆向激励?

恰是政策执行端的宽容,刺激了央企“拒不退房”的底气——既然不会有人因之付出代价,那么“拖一拖、看一看”何乐而不为?几轮调控之后,楼市依旧坚挺,部分城市房价甚至逆市上扬。这一切,莫不应验着“调控怪圈”的魔咒。于此,除了归因为“刚性需求”“供求失衡”,是不是也该反思下孱弱的政策权威呢?

央企之职,本是替国家向民众提供特定公共产品。市场无力充分供给,则政府力量介入。本质而言,央企并非以逐利为属性的普通经济组织。觊觎房产暴利而恋恋不舍,已然越过了预设的权责界限。在楼市热度居高不下的语境下,71家央企所作所为影响之负面可想而知:一方面,“赖着不走”的姿态,无疑强化了市场对于楼市反弹的预期;另一方面,将自身利益绑架于房产市场,势必使职能者调控有所顾忌。

“清退令”缓行八月,传递了暧昧信息。监管者、央企,未能划清权界、各司其职。一些部门,“共同体心态”根深蒂固,唯恐严管严罚有损“和气”,于己不利。在未来,房价可否回归理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者能否实现与获益方的“情感剥离”。8个月不“退房”,却只是“停放贷款”了事。“既往不咎”的“大气”,容易让人理解为是一份默许的纵容。 然玉(大学生)原题:“清退令”疲软暧昧亦是纵容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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