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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公私同价应“就低不就高”

发布时间:2010-12-06 07:00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示,将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让群众可以在缴费大致相当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公办园或民办园(12月2日《京华时报》)。

 30年来教育的变化有目共睹。尤其近两年来,随着教育投入的加大,教师收入的增加,学杂费的取消,中国教育可谓进入有史以来最为鼎盛时期。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学前教育却似乎成了“遗忘的角落”。这一背景下,学前教育必须改革。而改革最关键的是加大教育投入。最理想的状况是,让学前教育也进入义务教育体系。然而,出于现实国情及财政实力,一步进入义务教育体系,可能还存在不少认识及财政难度。但再难也不能裹足不前。现在不改以后更难改,而且教育犹如树人,误了一年就可能误了一代。

 这一会议传递的信息,被舆论解读为“中国计划在3年内使公私幼儿园同价”。从中,可以看出学前教育改革传来的信号。同价当然是好事,然而,同价是基于过去的不同价而言的,到底是公立幼儿园向私立幼儿园靠拢呢,还是私立幼儿园向公立幼儿园靠拢?纠缠于此也没有多大意义,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谁低就向谁靠拢,也就是说公私同价应“就低不就高”。

 就媒体报道来说,目前天价大多出现在私立幼儿园身上。这是事实,但不可忽视的是,有些公立幼儿园收费也不容低估。更不应该否认,有些私立幼儿园收费其实并不高,甚至还低于一些公立幼儿园。这意味着,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私”等于“高”,“公”等于“低”。如果笼统地强调公私同价,那则有可能在事实上提高了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反而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因此这一现实下,强调公私同价“就低不就高”就显得尤为重要。(房华丽)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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