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铁道部新修订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将从今天起开始执行。记者了解到,新规中除了将儿童票执行的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外,其他涉及车票改签等方面也做了重大调整。
除了将儿童票执行的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外,铁道部新规所作的调整大多对乘客不利。比如,新规规定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意味着乘客如果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将作废;直达票旅客中途下车,车票作废,不再办理中转改签;在车上,不同席别座位不能随意串行,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等。
铁道部新规所做的这些调整尽管有利于提高列车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但也有些地方值得商榷。
首先,这样的规定只强调乘客的义务,对乘客来说是不公平的。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规定,旅客与运输部门是一种平等地位关系,自从乘客购票上车后,双方就建立了合同关系,都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既然乘客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就将作废,那么在列车正点率并不高的现实下,我们实在有理由问一句:列车晚点铁路部门赔不赔偿乘客的损失?要知道,对于非不可抗力造成的列车晚点,铁路部门给予乘客一定的补偿可是不折不扣的“国际惯例”。
其次,铁道部新规一方面规定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作废,另一方面却规定动车车票不受这一限制、仍然可以改签,有歧视普通列车乘客的嫌疑。普通列车、动车、高铁,不过是铁路部门提供的几种不同的服务而已,对这些服务,铁路部门本应一视同仁,而不是根据票价高低分出三六九等。
其三,铁道部新规规定在车上不同席别座位不能随意串行,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应该说这样规定初衷是好的,但在“特殊情况”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执行起来恐怕很难。试问,到餐车吃饭,到另一车厢打开水或上厕所,找亲戚朋友说事,哪一样不特殊?(田中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