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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涨工资的企业怕2万元罚款吗?

发布时间:2010-12-03 06:35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省通过《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规定工会有权与企业协商薪酬待遇。条例还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1月30日《人民日报》)

 利润大增,工资不涨,这些年在许多企业已成了常态。员工薪酬长期不涨,反映了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又折射出资本与劳动力的错位:资本值钱,劳动力不值钱,资本强势,劳动力弱势。现在云南立法,规定对拒绝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处以罚款,乍闻令人有扬眉吐气的感觉,然而细细再想,不免疑虑: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能扭转工资不涨的情形吗?

 企业是不会害怕区区2万元罚款的——在月月涨工资与一次性罚款之间,企业不在乎后者而只在乎前者。企业不肯涨工资,乃是资本逐利的本性使然,自然也不奇怪。但是企业其实也有所怕,比如对真正为员工说话的工会,企业就很敬畏,但现实的困境却是,能为员工说话的工会,在利润大增、工资不涨的企业几乎是难觅其踪。

 资本值钱,劳动力不值钱,这种扭曲在相当长时期内得以存在甚至愈演愈烈,与“有形之手”的乏力有着直接的关系。这样说,当然不是要“有形之手”直接干预分配,而是指应当大力推进企业工会的“硬化”,改变其疲软、缺位状态。倘若有了强势的工会,员工有了话语权,能和企业平等博弈,后者还敢侵害劳动者利益吗?

 企业不怕罚款怕工会——不是有形无神的那种摆设型工会——那么以“有形之手”扶持强势工会,工资不涨或涨不到位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深长思之,能不能推动工会的“硬化”,也是检验政府政绩观的试金石。事实上,一些地方官员所谓工资高了会丧失招商优势的“投资环境论”,恰是在助纣为虐。信奉这种“投资环境论”的政府官员,会乐于看到工会硬起来吗?(奚旭初)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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