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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广场于民

发布时间:2010-12-02 09:07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同的广场,同样的境遇。记者的调查展示给我们的,是小众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不良侵占。

 广场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绿色人文空间,它的建设对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就北固山西侧绿地广场而言,它不仅提升了北固山景区的周边环境,还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优美的休憩空间。

 然而,这些镇江花了大力气打造的,服务于百万市民的活动场所,在一些人眼里,却成了可以被随意侵占,肆意践踏的“个人空间”。为自己方便为所欲为地侵犯公共利益,招致的势必是公众的反感。

 客观地说,北固山西侧绿地广场还只是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博弈,那么山巷广场性质就明显不同了。

 政府建设山巷广场,就是为了给周边居民一个活动空间,将广场交给某个单位管理,也是为了让广场更好地服务于民,不是为了让它变成某个单位的“钱袋子”。将广场变成停车场收费,这种唯利是图是对公共资源的巧取豪夺,是对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侵占,它有悖于我们的执政伦理。要知道,管理不是收费,公共资源更不是可以权力自费的“自留地”。如果不管,广场会自发成为停车场;而管了,广场则自觉成为停车场,那管与不管又有何区别?我们设立管理单位又有何用?

(作者:王可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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