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洋溢着发轫善意却语焉不详的新闻:27日,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为推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都将拟定中小学生幸福指数评价体系,同时还将打造心理健康教育数字化平台。(11月28日《成都晚报》)
尽管依旧无法管窥到中小学生幸福指数评价体系的细分内容,但作为一个曾经跋涉过压力重重学生时代的人,我多么希望,那些以各种新面孔出现的所谓“减负”举措,都能为日渐疲惫的中小学生们带来务实性的受益。然而,把体制弊端下的减负语境与指标性的考核体系关联起来,是否真的可以衍生并倒逼出减负手段的功效?
我保持谨慎乐观有两个原由所在。首先,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幸福感的问题。其二,在“负担”根源未被厘清的前提下,幸福指数评价体系甚至还会有着附生学生新负担的“负效应”。一个简单的事实判断是,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从哪里来?类似的论述已经多到足以压死一头大象,但归结起来无非是老生常谈的几点:较之教育背景的层面,优质教育资源太少。较之中小学层面,当前的中小学教育对于具体执行者的教师来说还只是一种“谋生手段”,他们也必然要用学业负担来增加“产品”学生的含金量。而家长们的相互比较与社会总体氛围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既然学业负担的性质远在精神感知的标尺之外,那么也就注定了以幸福感来寻求减负的突破口,没用。整体性的学业负担生成背景仍在,学生们的压力不会有实际性的改观,这时候再在教育体系中加入一个幸福指数评价体系,不管制度设计者愿意不愿意,它必然会因要增加学生“幸福感”而同步增加学生的参与方式,升学压力未变,可利用的时间与精力有限,那么,为了“幸福感”的参与也会成为一种“负担”。
我一直都坚持认为,就中小学生减负这个久病成顽疾的话题而言,我们缺少的不是叠床架屋式的改革,而恰恰值得忧虑的是太多改革只是个体的、自发的,个体、自发是一种焦灼,也因为在坚固现实前的无力宿命,而呈现出对更高层级、直指根本的变革等待。恰缘于此,纵使中小学生幸福指数评价体系即将出台的消息并不具有过多效果上的乐观空间,那么同样是在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传出的另一则消息,却是让人欣喜的:教育部将在年底前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负担的意见。只有从“义务教育”角度推进的减负,才能不让“幸福感”成为一种肤浅而虚妄的诉求。□王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