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系统“一号腐败大案”落下帷幕。案件颇具讽刺性:该市地铁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清向中纪委举报了地铁公司总经理高怀志,后者则在双规期间检举了前者。最终两人双双落马,王春清获刑13年,高怀志获刑20年。(11月28日《华西都市报》)
反腐锣鼓铿锵,各色人物登场。时下某些贪官落马,戏剧化色彩十足。有窃贼“偷”出来的,有举报“晒”出来的,有情妇“告”出来的,有天价烟“烧”出来的,有香艳日记“泄”出来的。更有一种情况极其耐人寻味,即通过窝里斗“斗”出来的。
譬如天津地铁公司这两个党政要员,党委书记王春清受贿200余万,总经理高怀志受贿300余万,屁股底下都不干净。然而他们为何又互相拆台、互致对方于死地?坏就坏在一个名叫高学明的无良商人身上。此人先巴结王春清,后转投高怀志,继而挑拨两人关系,坐收渔翁之利。权力与利益的纠葛,使“将相和”扭曲为“将相斗”,并在持续的内斗和无休止的拆台中互相暴露,以荒诞方式难堪收场。
贪官落马固然使人快慰,但我们面对那摞卷宗却笑不起来——假如没有窝里斗,王高两人会不会露出狐狸尾巴呢?答案无疑令人失望。在王春清和高怀志没有翻脸之前,他们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搭档、梦幻组合,相互尊重、互相提携,堪称“窝里和”。然而就在这长达10年的友好合作中,他们在贪腐方面亦是配合默契,彼此心知肚明,彼此遮掩庇护。若不是高学明的小伎俩毁掉其“友谊”,两人打破官场潜规则以极端方式毁人并自毁,其腐败潜伏期恐怕还要大大延长。
权力腐败是一种高智商游戏。正是因为窝里斗增大了腐败暴露的风险,现实中越来越多的贪官早已汲取王春清、高怀志们的教训,愈益讲究内部“团结”,在权力分享、利益分赃等方面更为小心。一方面,不断扩大和固化腐败共同体,对听话者予以招安,将坚持原则者逆淘汰出局,打着团体利益旗号积极谋取集体腐败,使权力链、利益链、关系网更密集更坚固;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内部关系调停,按权力大小分赃,以关系远近安排职位,打造铁板一块的利益平台,将矛盾和隐患消弭于萌芽状态。
腐败的“窝里和”,首先将权力机关异化成关系、利益之窝,其次将权力与监督的界线抹平。随着内部规则失守、内部监督失灵,外人看不见的权力平台,最终将成为腐败分子为所欲为的声色犬马场、中饱私囊的权力提款机。因此,反腐需要从窝里斗中找蛛丝马迹,更要警惕毫无原则的“窝里和”。
让阳光照亮所有的透明权力,使权力在去衙门化的同时更去窝化,公共权力才不会被别有用心的腐败分子割裂黑化成“老鼠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