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七届五中全会系列评论
“十二五”规划强调,“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两个努力提高”,让“苦重”的一线劳动者,看到新的希望。
“建不起房,养不起娘,找不起另一半,人生一世有多长……”一位自称“穷人”的网友,这样感叹。
穷人大体分为两类。一是绝对的穷人,也就是赤贫者,指的是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由于缺少工作能力,必须依靠政府福利才能维持基本生活。另一类是相对的穷人。比如农民、农民工、工人等一线劳动者,他们起得比鸡早、干得比驴累,“吃大苦、受大累”,却挣得不多,囊中羞涩。
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的比重1983年为56.5%,2005年下降到36.7%,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目前,比国际社会的平均数值低20个百分点左右。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一个不尊重劳动、不尊重劳动者的社会,不是一个健康的、积极的、向上的社会。如果任由“劳动报酬偏低”的趋势延续,将打破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陷入“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的失衡“陷阱”,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让穷人“脱贫”,要靠穷人自身的奋斗,更要靠政府关怀、制度保障。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胡锦涛强调,“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更多关注穷人。”
提高一线劳动者报酬,才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避免“员工跳楼”等极端恶性事件。提高一线劳动者报酬,广大的劳动者才能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才能真正地实现“体面劳动”,生活才会有基本“尊严”。提高一线劳动者报酬,才能缩小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给穷人涨工资,意味着劳动者和企业、政府的分配关系要做一些调整。高管的“天价年薪”、企业的利润增长、政府的财政收入,不能以牺牲一线劳动者的合理利益为代价。因此,有学者建议,将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并作为各级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目标;尽快出台《工资条例》,对工资支付范围、标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措施,把“十二五”规划中的“两个努力提高”落到实处,让一线劳动者真正感受到劳动的价值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