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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不能“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布时间:2010-11-24 08:10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办公厅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11月21日《镇江日报》)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持续快速上涨,已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从中央连续出台各种稳定物价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稳定物价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对当前物价的关注程度来看,物价问题,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成了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很显然,目前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在经历了价格的山雨欲来之后,也正在面临各种政策措施的山雨欲来。可以相信,在如此密集而严厉的价格管制措施下,生活必需品价格一定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遏制,并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此轮的物价上涨,并不是因为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造成的,也不是因为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造成的,而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形成的。那么,这些临时的价格管制措施和手段,到底能在多大范围、多长时间内有效呢?短暂的价格回落,会不会是新一轮价格上涨的起点呢?或者说,在生活必需品价格得到一定控制的同时,其他商品又出现更为严重的价格上涨,形成恶性循环呢?

 而事实上,此轮价格上涨,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早在今年三、四月份,当大蒜、生姜、绿豆等少数农副产品出现价格恶性上涨时,就已经传出了价格可能会大幅上涨的信号。因为,这些农副产品所以出现价格大幅上涨的现象,是由于游资爆炒的结果,是因为流通中过量的货币寻租的结果。面对这种现象,有关专家、学者和媒体曾经大声疾呼,必须高度关注货币超发可能引起的价格全面上涨,甚至恶性通货膨胀,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现金的进一步投放。

 遗憾的是,有关职能部门对此没有任何的反应,甚至继续乐观、公开地表示,要继续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并认为,完成今年3%的价格调控目标没有任何问题,以至于在流通中的现金量已经严重过量的情况下,又继续大量向市场投放现金。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此轮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全面上涨,完全是决策失误、调控失位造成的,是职能部门的一次失职行为。

 我们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实行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本身并没有错。但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决不能顾此失彼,而应当统筹兼顾,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早作预防。尤其在发现问题苗头时,必须果断出手,采取强有力的调控手段,釜底抽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任其泛滥,等火烧到房顶了再找盛水器械救火。即便能把火救下来,也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市场经济讲究的是调控在前、调控有度,把握最佳时机,在发现问题苗头时就及时调控,而不是等到问题泛滥时再进行管制。很显然,此轮价格调控,又是一次“阳光总在风雨后”的行为。至于是否能够出现阳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很难说。

 所以,在采取措施、稳定物价的同时,更应当分析问题、认真反思,看一看此轮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问题又出在哪里。否则,即使价格能够稳定,也无法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作者:谭浩俊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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