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值得警惕如下几个问题:一是价格干预要避免变成“涨价暗示”。2008年国家发改委明确相关乳制品企业在涨价之前需要申报,但相关企业在价格干预细则没有出台之前,就集体涨价了。
二是价格干预要警惕引发经济畸形,比如可能出现黑市、非法交易、某些消费品短缺和经济脱节等问题。过去,已经不止一位经济学家有过这样的警告。比如说,价格干预不但会影响商品生产者与供应者的信心,而且也会引发恐慌性消费,这样一来,短缺现象就会暴露出来,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更不利于物价稳定。
三是把握价格干预的度,防止干预过度或者干预不力,同时,提防价格干预“后遗症”。只要有行政干预就会有程度不同的后遗症,因为价格干预本身就是一把有利有弊的“双刃剑”。(冯海宁 原题:物价干预要警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