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不得强拆强建。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落实。(11月11日《人民日报》)
近来,不少地方对于“大拆大建”的认识存在误区,有的把“大拆大建”看成是公职人员吃饭的饭碗,有的看成是发展经济的手段,有的认为这是看得见的丰碑,是领导干部树政绩的捷径。因此,地方普遍对“大拆大建”加大领导力度,布置工作明确态度,实施过程增强热度。由此而带来的负面效应则是:违规用地的现象增多了,强拆强征的现象发生了,群众的利益被侵占了,群众上访的现象也多了。
应该承认,我们在搞经济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确实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拆迁一些房屋。从一些旧庄台的整治、拆迁中,我们还可以置换出不少土地。因此,人们并不是一味地反对征地和拆迁。但是,一旦地方把“大拆大建”看成是工作的政绩,随之而来的又是强拆强征,也就是说用一些地方用“土地来换政绩”,把政绩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就不能答应了。
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的政府是服务型的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是党崭新的执政理念。我们加快经济发展,实施城乡一体化,其根本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但是,有的地方是肆无忌惮地占用土地,断了子孙的饭碗;有的是任意拆迁,连国家的千年文物、抗日烈士的墓碑也可以夷平;有的在强拆强征中侵犯群众的利益,个别地方还出现了极端的不和谐现象。这样的“大拆大建”,与我们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也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应该要受到必要的问责和处罚。
国务院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落实,这是对“大拆大建”敲响的一记警钟。但愿有些人能够从警钟声中警醒,切莫再搞大拆大建、盲目新建、强拆强征……不然,必将会自吞苦果!(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