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日前一经披露, 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收费问题立即引发一片质疑。随后,查询中心称暂停该服务。
在公众日常生活中,招聘、房屋租赁、查重名等很多情况,都需要验证身份信息。但为什么这样一项利民服务措施自推出以来,就一直有争议?此次发改委作为价格审批部门,对查询服务收费进行批复和详细规定,本想通过正常的法制程序,使这项措施更好地服务公众和社会,为何事与愿违?
笔者以为,这显示了舆论监督的力量,同时也暴露了《通知》的硬伤和查询中心定位的尴尬。
首先,在《通知》中,关于收费的内容,提到五项五元,五项以上十元,具体是什么内容,是否涉及公民隐私,《通知》没有交待。
根据《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所收取的费用,应定期公示其详细用途。而《通知》中关于收费的价格标准,并没有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和定价依据,更没有听证程序,如何服众?
其次,此次争议,也凸显了查询中心定位的尴尬。
查询中心作为一个国家部门的下属机构,把公益性项目变成收费项目,既当裁判员又想当运动员,引发公众质疑,是对自己定位不清晰造成的必然结果。
总之,身份认证服务如果不能实现收费合理,过程公开公正,角色定位清晰,反而会影响职能部门的形象。(夏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