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通过对医院亏损项目进行全额补贴等方式缓解百姓的就医负担,减少医院多开检查单等过度医疗行为(8月9日《京华时报》)。
目前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与医院的成本没有挂上钩,导致不少医院将成本转嫁给患者,有了“过度医疗”现象。要避免这种转嫁,首先要理顺价格机制,即让医院配合政府的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工作,确定亏损额度,政府才能补贴。
财政补贴其实无可非议,然而这是否一定就能有效遏制“过度医疗”呢?只要院方不会自我消化成本,总会习惯性地转嫁。而且,不少公立医院确已存在市场化的趋势,盈利需求往往会带来激励机制,使得医生不由自主地提供过度医疗服务。
在多数医疗模式成熟的国家,一般都引入了第三方制约力量以控制医疗费用。这个力量,要么来自全国性的医疗协会,要么来自医保机构等。以美国为例,由于商业医保机构一般是医疗服务的买单者,所以会有专业组织、人员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进行鉴定,确定其服务和费用的合理性,避免过度医疗的成本转嫁给自己。
我国也有不少学者建议引入第三方制约力量,比如学者顾昕就建议,让医保机构成为医疗产品的第三方购买者,使得医疗服务的讨价还价者变成专业的医保机构,而不再是缺乏专业信息和组织力量的普通患者,这样,控制过度医疗就成为可能。
引入第三方制约力量后,医疗服务的价格机制就可以通过博弈而形成,将医疗服务成本水分挤干,最后政府财政进行针对性补贴,既扶持了公益医疗服务,也可以控制医疗成本,避免过度医疗。 (肖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