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网络热门事件和话题层出不穷,你可以一夜蹿红,也可能瞬间成为众矢之的。在感叹网络威力的同时,人们可能并不知道,这些网络现象往往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出自背后隐藏的推手。
(11月9日 《京江晚报》)
从网络推手到网络打手,再到所谓的“危机公关”,网络推广公司的肆无忌惮让人吃惊。前不久的蒙牛、伊利两大乳业集团的“交火”就是典型,随着这一事件的幕后推手——网络公关公司的浮出水面,舆论一片哗然。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这家网络公关公司俨然已成为“职业代骂”,为获取经济利益不惜捏造事实、恶意贬损别人。通过这起事件,我们固然该反思不正当的商业竞争,但也该看到个别“有奶便是娘”的网络公关公司在推波助澜。
然而,至今我们仍没看到这家不良网络公关公司受到什么处罚,而这起事件似乎也并未引起同行的警惕,仍有很多网络推手在干着有悖社会公德的勾当。特别是个别网络公关公司,为了追求关注度、点击率,谋求经济利益,依然热衷于故意采用反社会、反主流、谩骂侮辱、黄色下流的方式来制作和传播信息。而这些都是值得相关部门严厉制止和打击的。
很明显,类似网络公关行为都有一个共性,即打着“网络公关”、“网络营销”、“口碑推广”的招牌,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有计划有组织地策划议题,虚构事实,左右舆论并达到牟利的目的。这恰恰在提醒我们,当前网络公关领域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无序和混乱。正如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某专家所说,如果任由事件的发展,将使整个行业都沉底。光靠舆论的指责,显然不足以阻止那些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干扰网络的正常传播秩序,要想将网络公关引向文明有序的和谐氛围中,就必须走一条法制化、规范化的治理之路。这也就是与会人员一直赞成的依法办网。
如何体现法治在网络公关行业中的作用?一是补充现有的针对网络公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有必要针对该行业制定专门的规范规则;二是鼓励开展行业自律,进一步严格网络企业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三是积极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的网络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
一言概之,为了网络公关行业的文明有序发展,建立一套内容全面、系统协调、权利与法律责任相统一的法制规范体系,已刻不容缓。
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