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陆市公安局民警值班、值勤,处置110时,说不定就会被偷拍、偷录,这些资料会很快被提供给公安局纪委。这缘于,今年5月,安陆市公安局与一家调查公司签署协议,每年出资8万元请公司监督民警。协议签署以来,已有11个基层单位14位民警被扣分。
(11月9日 《武汉晚报》)
我们不否认安陆市公安局欲建设素质过硬、纪律性好、守法意识强的警察队伍的美好初衷。但花钱雇人监督警察,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无疑都是没有必要的,甚至这种监督,还有权力滥用的嫌疑。
首先警察并不缺监督者。公安部门的纪委、上级纪委甚至人大都负有监督警察合法、规范执法的职能和义务。况且,作为一个执法群体,国家特意设置了督察这一职位,由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专司监督警察之职能。有如此多的监督部门,难道还监督不了一个警察行为?花钱雇人监督,岂不是在告诉大家,在安陆市,该负起监督责任的部门,个个都未尽其职?
退一万步说,就算政府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能有所缺失和疲软,那不是还有老百姓吗?常言道“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警察执法是否违法、着装是否规范,人民群众无疑是最清楚的。一边花钱雇人监督警察,一边却有可能是对老百姓的监督甚至举报不闻不问。如此思维逃脱不掉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嫌疑。
其次,调查公司监督警察没有法律依据,一方面容易侵犯警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其在监督时被打击报复。况且这种偷拍、偷录的监督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纳税人的钱也不是这么花的,每年8万元的监督支出虽然不多,但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用汗水换来的,其花费的合法与透明性是最起码的要求。
花钱雇人监督警察,从短期内看,也许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的角度来衡量,这无疑是对政府监督部门职能和责任的转嫁,是对老百姓监督权利的弱化。长此以往,本就失职与疲软的职能部门监督,势必会更加依赖于花钱雇人代为行使职责。而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将进一步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美梦。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