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诸多亮点无须细说,社保法的通过,其最大意义即在于在制度上为实现全国统筹扫清了障碍。然而,政策性壁垒清除了,具体的配套措施必须紧跟上,否则“最快5年”很可能又变成漫长的等待。
社保法多处规定了授权条款,如: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具体办法,社会保险统筹的具体时间、步骤等等,都由国务院规定。这个具体时间和步骤,尚待明确。为此,必须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以及制度规定列入议程,而不是放在案头,慢慢地再调查研究。实际上,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技术条件并不难,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已经具备,难就难在地方利益的平衡和补偿。虽然目前已有25个省级单位达到了省级统筹的标准,然而要平衡这些利益分配,恐非易事。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毫无疑问是一大突破。我们期待配套的政策举措能紧跟上社保法,让全国统筹能一步到位,并越快越好。(社评)